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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推進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三合一”辦理方式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省農墾事業管理局,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和《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皖農機〔2021〕96號)等要求,為進一步提升監督服務效能,提高風險防控水平,我省擬針對部分重點機具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行“三合一”辦理方式(即“皖事通”農機補貼申領服務+二維碼+物聯網)。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列入我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三合一”辦理范圍的機具包括:輪式拖拉機、履帶式拖拉機、谷物聯合收割機、玉米收獲機、油菜籽收獲機、插秧機、拋秧機、自走式噴桿噴霧機、履帶自走式旋耕機等品目或檔次的機具。
二、實施時間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為過渡期,2023年1月1日及以后生產出廠并在我省申請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的“三合一”機具,須符合本通知要求,否則無法辦理補貼。具體辦理時間等以“三合一”系統啟用通知為準。
三、有關要求
(一)生成補貼機具二維碼。
1.生產企業使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二維碼系統,網址:http://www.nj2wm.com),注冊登錄后根據系統提示,添加產品名稱、型號、出廠編號等信息,自走式機械還應添加發動機編號、發動機標定功率等信息,生成機具二維碼標識。
2.機具二維碼標識應符合《農機購置補貼用二維碼編碼規則》(T/NJ 1265-2020/T/CAAMM 80-2020)要求,使用金屬材質鉚接固定安裝于機具醒目位置,方便手機掃描。二維碼標牌可與原產品銘牌合二為一,也可在原產品銘牌鄰接位置單獨鉚接固定。
3.產品出廠前,生產企業須通過二維碼系統配套APP核驗工具(登錄二維碼系統可下載),核查該二維碼能否正常讀取。因二維碼信息不能被正常讀取而影響補貼申請的,相應損失由生產企業承擔。
(二)安裝北斗定位終端。
1.生產企業須在機具出廠前安裝北斗定位終端,滿足《農機購置補貼北斗定位終端硬件說明》要求,符合《農機購置補貼北斗定位終端數據傳輸協議(V2.0.0)》等規定,確保數據能夠穩定上傳至我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物聯網輔助管理系統。
2.機具安裝北斗定位終端后,須在二維碼系統中將北斗定位終端設備編號(IMEI號)與機具出廠編號、機具二維碼身份證進行綁定,實現“一機一碼一終端”。
3.生產企業或為生產企業提供北斗定位終端配套的企業,使用農機物聯網開發者平臺(dev-iot.dtwl360.com)對接通信協議,并在該平臺添加安裝的北斗定位終端,確保安裝在機具上的北斗定位終端數據傳輸對接成功。企業可在物聯網開發者平臺或二維碼系統配套APP上,查看機具軌跡數據是否上傳成功。因北斗定位終端不能按要求上傳數據,影響購機者補貼申請辦理的,相應損失由生產企業承擔。
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三合一”辦理APP技術支持電話:18610968177;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技術支持電話:15110247163;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物聯網輔助管理系統技術支持電話:18519101222。
附件:
1.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使用說明書
2.農機購置補貼用二維碼編制規則
3.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三合一”系統農機北斗定位終端數據傳輸協議
4.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北斗定位終端硬件說明
5.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三合一”辦理操作方式流程說明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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