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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關于2021年農機質量調查發現違規問題處理結果的通報
黑農廳函〔2022〕1445號
各市(地)、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農機總站及相關各企業:
根據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1年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計劃的通知》(黑農廳函〔2021〕594號),對享受我省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的200馬力以上(含200馬力)輪式拖拉機和水稻聯合收割機的有關用戶,調查產品的安全性、可靠性、適用性、售后服務狀況并核查200馬力以上(含200馬力)輪式拖拉機補貼產品基本配置和投檔參數的一致性。在調查中發現部分產品違反有關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山東瑞澤重工有限公司
(一)發現問題
山東瑞澤重工有限公司生產的RG2104型輪式拖拉機在參與黑龍江省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中,存在補貼產品配置與檢驗報告主參數配置不符,表現為檔位數與鑒定機構公示的配置不符,檔位數發生變化,未主動報告影響補貼政策實施的異常情況。
(二)違規行為
違反了《黑龍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細則(試行)》(黑農廳聯發〔2020〕40號)第三章第九條(四)款規定銷售的產品與法定鑒定公示的配置不符,屬較重違規行為。
(三)處理依據及處理結果
依據《黑龍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細則(試行)》(黑農廳聯發〔2020〕40號)第五章第十三條(二)款針對較重違規行為,取消山東瑞澤重工有限公司生產的RG2104型輪式拖拉機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二、河南千里機械有限公司
(一)發現問題
河南千里機械有限公司生產千里牛2104B型輪式拖拉機在參與黑龍江省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中,存在補貼產品出廠編號不規范情況,表現為在機體顯著位置未發現拓印號,且企業未及時反饋處理。
(二)違規行為
違反《黑龍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細則(試行)》(黑農廳聯發〔2020〕40號)第三章第八條(三)款規定補貼產品出廠編號不規范,屬于一般違規行為。
(三)處理依據及處理結果
依據《黑龍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細則(試行)》(黑農廳聯發〔2020〕40號)第五章第十三條(一)款及第五章第十五條針對一般違規行為,暫停河南千里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千里牛2104B型輪式拖拉機的補貼資格3個月。
三、濰坊市奧維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一)發現問題
濰坊市奧維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奧維-2104A型輪式拖拉機,在調查中發現可靠性存在問題,表現為前驅動輸入軸斷裂和液壓油管爆裂,且未整改。
(二)違規行為
一是違反《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收到整改通知后不按要求整改,二是違反《黑龍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細則(試行)》(黑農廳聯發〔2020〕40號)第三章第八條(三)款規定不積極處置,屬于一般違規行為。
(三)處理依據及處理結果
依據《黑龍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細則(試行)》(黑農廳聯發〔2020〕40號)第五章第十三條(一)款及第五章第十五條針對一般違規行為,暫停濰坊市奧維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奧維-2104A型輪式拖拉機的補貼資格3個月。
四、宏力重工有限公司
(一)發現問題
宏力重工有限公司生產的HL2104-Q型輪式拖拉機,在調查中發現安全性存在問題,表現為油箱加油口無安全標志,且未整改。
(二)違規行為
第一違反《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收到整改通知后不按要求整改,第二違反《黑龍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細則(試行)》(黑農廳聯發〔2020〕40號)第三章第八條(三)款規定不積極處置,屬于一般違規行為。
(三)處理依據及處理結果
依據《黑龍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細則(試行)》(黑農廳聯發[2020]40號)第五章第十三條(一)款及第五章第十五條針對一般違規行為,暫停宏力重工有限公司生產的HL2104-Q型輪式拖拉機的補貼資格3個月。
各級農業農村局、農機總站要加強對涉事農機產銷企業所有補貼產品的重點監控,發現違規問題按規定處理,并即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相關產銷企業要切實引以為戒,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規定,堅決杜絕各類違規行為。
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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