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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關于開展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常年投檔和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專用播種機投檔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財兩部關于印發《2021-202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總站關于修訂〈2021—2023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的通知》(農機化總站〔2022〕4號)與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重慶市關于修訂〈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重慶市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2年第一批)》的公告、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與核驗等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9)7號)的要求和我市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安排,受市農業農村委委托,我站現已完成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的升級工作,決定即日啟用企業自主投檔。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投檔產品范圍
投檔產品須符合重慶市關于修訂〈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且在《重慶市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2第一批)》(以下簡稱“一覽表”)相應檔次中和《重慶市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專用播種機補貼額一覽表》的要求.
按照最新“一覽表”相關要求:我市對已進入“辦理服務系統”和“自主投檔平臺”的產品進行技術比對,機具品目名稱為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的所有檔次及旋耕機中(1.2—2m履帶自走式旋耕機、2m及以上履帶自走式旋耕機)檔次須重新投檔,自主投檔平臺中也需按要求重新推送上報。
涉及上述品目及檔次已獲得補貼資格的產品,于2022年4月25日前已完成銷售未申報的,原則上請于5月15日前辦理錄入,逾期未錄入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后果自行承擔。2022年4月26日(含)以后銷售的,按產品重新投檔通過并獲得補貼資格后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投檔方式
重慶市實行網上申報,自主投檔系統常年受理產品投檔,企業須自主更換最新承諾書(附件1)。農機生產企業按照“自愿參加、自主投檔、承諾踐諾”原則,通過登錄“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以下簡稱“投檔平臺”)(網址:td.sxwhkj.com/)進行網上申報,填報投檔信息并成功推送至重慶市。我市根據投檔產品情況組織專家分批進行形式審核、公示、通告等。
三、投檔產品和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專用播種機資質要求
(一)獲證投檔產品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1.獲得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且在有效期內,其推廣鑒定證書信息已在“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以下簡稱“鑒定信息平臺”)公開發布。
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且在有效期內,其認證證書信息已在“鑒定信息平臺”公開發布。
3.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限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且在有效期內,其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信息已在“鑒定信息平臺”公開發布。
4.相關證書有效期到期的產品,換發新證后需要重新投檔。
(二)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資質要求
1、為進一步引導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生產企業提升產品的安全性、可靠性、適用性和先進性,全面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支持農機科技創新、提高試點機具資質條件的精神,同時根據全國投檔平臺中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功能升級的相關要求,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資質條件及其生產企業條件根據重慶市農業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民航重慶監管局《關于印發重慶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農發〔2017〕266號)(查閱網址:119.84.98.54:88/details/102.html)以及“一覽表”檔次中配置參數要求填報。
2、未進入原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并通過投檔系統比對的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原植保無人飛機)產品名單(鏈接網址:http://119.84.98.54:88/details/3994.html),投檔資質條件須具備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資質采信認證機構頒發的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并按“全國農業機械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要求上傳信息。
(三)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專用播種機投檔范圍及資質條件
1、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專用播種機補貼試點范圍:重慶市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專用播種機補貼額一覽表中相應檔次。
2、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專用播種機資質條件:
1)、農業機械屬性明確、技術創新特征明顯;
2)、在先進性方面,至少擁有實用新型發明專利、整機發明專利以及省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或者評價證明之一;
3)、在安全性方面,應當取得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依據國家、行業或企業標準出具的產品出廠合格證明;
4)、在適用性方面,應提供我市縣級以上農機鑒定、推廣、科研單位或認可區域省出具的田(場)間實地試驗驗證報告(證明)。
5)、試點產品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投檔:
1.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黑名單數據庫的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從業人員及機具;
2.列入“信用中國”中失信懲戒對象的生產企業;
3.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數據庫尚未恢復補貼資格和已取消補貼資格的機具;
4.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督檢查中不合格的機具;
5.植保機械強制性認證產品證書注銷的產品;
6.其它不符合投檔資質條件的機具。
四、注意事項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參與補貼產品投檔的企業對投檔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規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通過通知、投檔平臺下載本年度最新版本的《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企業承諾書》(附件1),簽署后上傳投檔系統(有效承諾書須有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印章)、企業公章、簽注時間為投檔年度、彩色掃描件),否則為無效。
(二)據實提交相關資料。生產企業要按照“投檔平臺填報模塊”及我市相關要求填報投檔信息、上傳所需資料(鑒定平臺和報告中無“一覽表”要求的配置參數,須上傳原鑒定、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要求文字清楚、圖片清晰,投檔技術參數明確等。其中,產品照片須為實際供貨產品照片,不少于3張,照片中須反映出產品的主要基本配置,輪式拖拉機照片中須有與報告一致的翻傾防護裝置,安裝類產品須有安裝完成后產品照片;產品整機銘牌照片須與實物機具同框拍攝且清晰可辨、規范固定。
(三)準確選定產品所屬檔次。生產企業應準確選擇投檔產品所屬檔次,不得提高或降低檔次,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在不高于“一覽表”補貼額的要求下自行填報補貼額。填報的投檔產品信息應與鑒定信息平臺獲取的產品信息和“一覽表”中所選檔次的產品投檔技術參數完全匹配。
(四)提交的投檔產品信息或證明材料錯誤、不全、不清晰、不符合投檔要求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檔企業自行承擔。如發現弄虛作假、欺騙瞞報,所投產品不屬于我市“一覽表”范圍或在我市“一覽表”范圍但所投檔次錯誤的等情況,暫停受理相關產品自主投檔要求,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查處,由此造成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五、聯系方式
補貼政策咨詢:023-67909982
投檔系統操作咨詢:023-67909980
投檔平臺技術支持:400-056-0569(山西萬鴻公司)
QQ群咨詢:重慶農機群50631387、747405515,申請加入注明“企業名稱+姓名”,加一個群即可。
附件1: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企業承諾書
附件2:重慶市農機新產品試點機具田(場)間實地試驗驗證結果表
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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