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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廢止《玻璃溫室》等5項農機專項鑒定大綱的通告
根據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總站《關于印發農機專項鑒定大綱梳理評估意見的通知》(農機化總站(標)函〔2021〕3號)要求,現將不再開展鑒定的DG33/Z 002—2020《玻璃溫室》、DG33/Z 003—2020《連棟鋼架大棚》和已轉化為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大綱的DG33/Z 004—2020《食用菌培養料混合攪拌機》、DG33/Z 005—2020《食用菌料棒自動加工設備》、DG33/Z 009—2020《自動施肥營養液調配裝置》等5項農機專項鑒定大綱予以廢止。
特此通告。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3月4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ynct.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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