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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關于修訂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的通知
各市、縣(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局(農機化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個人: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關于做好〈農業機械分類〉標準宣傳貫徹實施工作的函》(農機管〔2021〕27號)和《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總站〈關于修訂2021—2023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的通知〉》(農機化總站〔2022〕4號)相關要求,我廳對《福建省2021—2023年中央財政資金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和《福建省2021—2023年省級財政資金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等進行梳理修訂,具體內容如下:
一、類別調整情況
《農業機械分類》NY/T 1640—2021與NY/T 1640—2015相比,2021版標準按產業和領域進行了類別調整,結構調整較大,按照新舊版標準對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進行梳理后,中央財政資金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由15大類42個小類151個品目調整為23大類46個小類128個品目,省級財政資金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由11大類20個小類32個品目調整為14大類21個小類27個品目。
二、細分增加的品目
1.原聯合整地機品目細分出深松整地聯合作業機品目,列入耕整地機械大類耕整地聯合作業機械(可含施肥功能)小類。
2.原種子播前處理設備品目取消,細分出種子催芽機列入種植施肥機械大類種子播前處理。
3.原秧苗移栽機品目中細分出拋秧機品目,列入種植施肥機械大類栽植機械小類。
4.原施肥機品目中細分出側深施肥裝置品目,列入種植施肥機械大類施肥機械小類。
5.原貯奶(冷藏)罐品目細分出生鮮乳速冷設備、散裝乳冷藏罐、儲奶罐三個品目,其中生鮮乳速冷設備、散裝乳冷藏罐品目列入畜禽產品采集儲運設備大類畜禽產品采集設備小類;儲奶罐品目列入畜禽產品采集儲運設備大類畜禽產品儲運設備小類。
三、合并后更改名稱的品目
1.原鏵式犁、圓盤犁品目合并為犁品目,列入耕整地機械大類耕地機械小類。
2.原機滾船、機耕船品目合并為機耕(滾)船品目,列入耕整地機械大類耕地機械小類。
3.原驅動耙、圓盤耙品目合并為耙品目,列入耕整地機械大類整地機械小類。
4.原追肥機、培土機品目合并到中耕機品目,列入田間管理機械大類中耕機械小類。
5.原動力噴霧機、噴桿噴霧機、風送噴霧機品目合并為噴霧機品目,列入田間管理機械大類植保機械小類。
6.原茶樹修剪機、果樹修剪機品目合并為修剪機品目,列入田間管理機械大類修剪防護管理機械小類。
7.原高稈作物割曬機品目合并到割曬機品目,列入收獲機械大類糧食作物收獲機械小類。
8.原稻麥脫粒機、玉米脫粒機品目合并為脫粒機品目,列入收獲機械大類糧食作物收獲機械小類。
9.原自走輪式谷物聯合收割機、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半喂入聯合收割機品目合并為谷物聯合收割機品目,列入收獲機械大類糧食作物收獲機械小類。
10.原花生摘果機品目合并到花生收獲機品目,列入收獲機械大類油料作物收獲機械小類。
11.原果實撿拾機、番茄收獲機、辣椒收獲機、果類蔬菜收獲機品目合并為果類收獲機品目,列入收獲機械大類果菜茶煙草藥收獲機械小類。
12.原壓塊機品目合并到秸稈壓塊(粒、棒)機品目,列入種植業廢棄物處理設備大類農作物廢棄物處理設備小類。
13.原青飼料收獲機、秸稈收集機品目合并為青(黃)飼料收獲機品目,列入飼料(草)收獲加工運輸設備大類飼料(草)收獲機械小類。
14.原揉絲機品目合并到飼料(草)粉碎機品目,列入飼料(草)收獲加工運輸設備大類飼料(草)加工機械小類。
15.原喂料機、送料機品目合并為喂(送)料機品目,列入畜禽養殖機械大類飼養設備小類。
16.原畜禽糞便發酵處理機、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品目合并為畜禽糞便發酵處理設備品目,列入畜禽養殖廢棄物及病死畜禽處理設備大類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設備小類。
17.原風篩清選機、重力清選機、窩眼清選機、復式清選機品目合并為糧食清選機品目,列入糧油糖初加工機械大類糧食初加工機械小類。
18.原組合米機品目合并到碾米機品目,列入糧油糖初加工機械大類糧食初加工機械小類。
19.原大米色選機、雜糧色選機品目合并為糧食色選機品目,列入糧油糖初加工機械大類糧食初加工機械小類。
20.原水果清洗機、蔬菜清洗機品目合并為果蔬清洗機品目,列入果菜茶初加工機械大類果蔬初加工機械小類。
21.原熱水加溫系統、熱風爐品目合并為加溫設備品目,列入設施環境控制設備大類設施環境控制設備小類。
四、取消的品目
1.小粒種子播種機品目取消,原小粒種子播種機根據產品情況分別歸入條播機、穴播機、單粒(精密)播種機中。
2.免耕播種機品目取消,原免耕播種機根據產品情況分別歸入條播機、穴播機、單粒(精密)播種機中。
3.水稻直播機品目取消,原水稻直播機根據產品情況分別歸入條播機、穴播機、單粒(精密)播種機中。
4.原整地施肥播種機品目取消,調整為秸稈還田整地播種機品目。
5.原其他機械大類其他機械小類中,有機肥加工設備品目因類別調整被取消。
五、其他事項
(一)根據補貼種類范圍調整情況,我廳對2021年發布的補貼額一覽表也相應進行了修訂,形成《福建省2021—2023年中央財政資金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2年修訂)》(見附件3)和《福建省2021—2023年省級財政資金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2年修訂)》(見附件4)。請各市、縣(區)認真把握范圍、類別和品目修訂情況,切實抓好落實。
(二)為方便后續開展工作,我廳根據修訂情況梳理了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品目對照表(見附件5)。
(三)原水井鉆機品目按照2021版標準列入其他農業機械大類其他農業機械小類水井鉆機品目。同時,補貼范圍內一些品目名稱和內容發生了變化,按現行《農業機械分類》(NY/T 1640—2021)標準執行,具體情況可查閱農機管〔2021〕27號等相關規定。
附件:1.福建省2021—2023年中央財政資金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2022年修訂)
2.福建省2021—2023年省級財政資金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2022年修訂)
3.福建省2021—2023年中央財政資金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2年修訂)
4.福建省2021—2023年省級財政資金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2年修訂)
5.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品目對照表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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