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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關于2021年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投檔違規企業處理決定的通報
各市(州)、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農機化服務中心,有關農機產銷企業:
我廳按照有關要求對廣西玉林市德高機械有限公司等18家農機生產企業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違規行為進行了調查核實、約談告知,經集體研究,現將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處理結果
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和農業農村部農機化司相關規定,經集體研究決定,13家企業的20個產品取消補貼資格,3家企業的5個產品暫停補貼,2家企業的3個暫停產品補貼資格,詳見附件。
二、有關要求
各市(州)、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農機化服務中心要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規定,對涉及違規的企業所有補貼產品進行重點監控,發現其他違規行為及時報告省農業農村廳農機化管理處。
涉及違規的企業要引以為戒,認真完成整改。因農機購置補貼資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附件:
甘肅省2021年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投檔違規企業處理決定.xlsx
甘肅省農業農村廳農機化管理處
2022年1月11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gsn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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