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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關于2021年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形式審核情況的公示
按照《關于開展2021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企業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蘇農便〔2021〕126號)要求,我省組織了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形式審核,現將形式審核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對審核通過但需開展現場演示評價的花生收獲機產品,請農機生產企業在公示期內向我省書面承諾于2021年11月30日前提供現場演示評價報告,作出書面承諾且公示無異議后導入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公示期內未提出書面承諾的,視為主動放棄補貼資格。公示期內作出書面承諾但未按時履行承諾事項或現場演示評價未通過的,將取消有關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并由農機生產企業負責退回相應補貼資金。
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內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江蘇省農業農村廳農機行業發展處,蓋公章并提供真實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具體要求如下:以企業名稱作為文件名,所有證明文件粘貼到一個word文檔里面,一個企業只允許發送一次,如果實在要寄送紙質件,請務必發一份同樣的材料至電子郵箱,最終以收到的電子郵件為準,截止公示期結束。公示期后不再接收,將對收到的材料集中進行復評,并進行公告。
聯系電話:025-86263046、86263069,監督電話:025-8638116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江蘇省2021年第二批農機補貼形式審核通過產品匯總表.xls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2021年10月22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ynct.jiangs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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