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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農業機械鑒定站關于開展云南省202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的補充通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云南省農業農村廳通告(云農通告(〔2021〕第16號)要求,現將云南省202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9月16日起,《云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二批)》(見附件1)內的產品品目開始投檔,投檔平臺常年開放,我站將視投檔情況組織對投檔產品開展形式審核。
二、列入《云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二批)》通告發布的產品品目中,品目檔次、基本配置和參數無變化且2020年已通過投檔審核的產品,無需重新投檔,我省整理出《往年有效無需重新投檔產品明細表》(見附件2),直接遷移到云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證書到期、基本配置和參數發生變化的產品,有關企業要主動報告。其他品目和新增產品請按要求重新投檔。
三、履帶自走式旋耕機、甘蔗收獲機、果蔬烘干機等三個品目已列為2021年需要現場演示評價機具,每個企業每個型號的產品都需要自行安排一次現場演示,現場演示評價通過的產品才能導入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
考慮到今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實際,果蔬烘干機品目投檔時,由企業提供并上傳《果蔬烘干機投檔承諾書》(見附件3),并于2022年6月15日前補充提供并上傳由具有檢測機構資質出具的果蔬烘干機專項鑒定(檢測)報告,未按要求提供專項鑒定(檢測)報告的生產企業,需退還全部補貼資金。
四、投檔其它要求仍然按照《云南省農業機械鑒定站關于開展云南省202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云農機鑒〔2021〕17號)執行。
附件:1.云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二批).xls
2.往年有效無需重新投檔產品明細表.xls
3.果蔬烘干機承諾書.doc
云南省農業機械鑒定站關于開展云南省202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的補充通知.pdf
云南省農業機械鑒定站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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