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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公示2021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第二批)的通知
各相關企業: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1-202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新農機〔2021〕94號)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審核工作規程(試行)》(新農機發〔2020〕9號)精神和要求,我中心組織相關專家對2021年生產企業自主申報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開展了歸檔審核工作。
截止2021年9月3日,我中心對第二批5103個產品進行了形式審核,審核通過產品4416個(見附件1),審核通過但需限期開展實地演示評價的產品148個(見附件2),未通過產品70個(見附件3),暫未通過需進一步抽查審核的產品469個(見附件4)。現將形式審核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信息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向自治區農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以書面形式進行反饋。
對審核通過但需限期開展實地演示評價的產品,請農機生產企業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10日內,向我區提供書面承諾函(見附件5),承諾于2021年11月30日前向我區提交實地演示評價報告。我區在規定時限內收到書面承諾后,將其產品導入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逾期未提交書面承諾的,視為主動放棄補貼資格。作出書面承諾但限定日期前未履行承諾事項或實地演示評價未通過的,將取消有關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并由農機生產企業負責退回相應補貼資金。
對暫未通過需進一步抽查審核的產品,我區將組織專家逐一開展可靠性報告形式審核,審核通過后導入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同時,對實地演示評價產品和可靠性報告形式審核產品實行重點監管,對產品性能和使用情況進行抽查。
聯系人:張虎于尚洋
聯系電話:0991-4315454 4331047郵箱[email protected]
郵寄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71號郵編:830054
附件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1年審核通過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公示表(第二批)
附件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1年審核通過但需限期開展實地演示評價的產品信息公示表(第二批)
附件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1年審核未通過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公示表(第二批)
附件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1年暫未通過需進一步抽查審核的產品信息公示表(第二批)
附件5: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投檔產品實地演示評價承諾書
自治區農業農村機械化發展中心
2021年9月6日
- 游客發布于2021-11-18 06:34個個人個體敬幸無人機T30有沒有補貼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