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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關于開展2021年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產品投檔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江西省農業農村廳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全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贛農字〔2021〕27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原植保無人飛機)產品投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投檔時間
運用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自主投檔平臺,常年受理企業投檔,定期開展形式審核(原則上偶數月下旬,截至當月20日。因政策實施啟動需要,2021年第一期將于7月13日開展形式審核)。
二、資質條件
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引導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生產企業提升產品的安全性、可靠性、適用性和先進性,2020年12月31日前已在我省投檔并通過審核的產品,需符合《江西省2021-202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1年第一批)》基本配置和參數相關要求進行重新投檔;2021年新投檔的產品,須具備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資質采信認證機構頒發的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否則不得投檔。所有投檔產品(含2021年新投檔產品)須符合《江西省農業廳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8-2020年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贛農計字〔2018〕29號)相關企業資質和產品技術要求:
(一)產品生產企業條件
1.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臺,能夠對其產品的作業飛行實行遠程實時監測、安全管控,且該平臺已直接或間接接入中國民用航空局無人機云交換系統;
2.擁有健全的植保無人飛機操作員培訓考核體系,有高質量的培訓師資隊伍,能夠對其產品購置者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安全飛行常識、基本操作技能、安全用藥技術和突發情況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培訓考核;
3.通過了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4.具備保證產品質量相應的研發、設計、生產能力以及售后服務能力,在我省至少要設立2個售后服務中心;
5.未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
(二)產品技術條件
1.空機重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飛全重不大于150千克;
2.設計飛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設計飛行真高不超過20米,能夠控制在視距內或擴展視距內操作;
3.有固定的藥箱安裝位置和唯一匹配緊固件,一款機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藥箱;
4.有操作人員身份密鑰接入裝置,能夠做到經密鑰連接后方可作業飛行;
5.加裝有飛行控制芯片、電子圍欄、避障系統軟件、作業飛行數據實時記錄存儲設備和施藥作業系統,具備防重噴漏噴、防農藥漂移功能,能夠實現作業飛行可識別、可監測、可追查;
6.符合《江西省2021-202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1年第一批)》基本配置和參數相關要求;
7.獲得省級或省級以上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或鑒定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或鑒定證書;
8.符合《植保無人飛機質量評價技術規范》(NY/T 3213-2018)中殘留液量、防滴性能等相關技術參數要求;
9.納入適航管理的無人機由民航局適航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三、投檔流程及要求
(一)投檔流程
各有關企業按照“自愿參加、自主投檔、承諾踐諾”原則,登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網址:td.sxwhkj.com/)進行網上投檔,自主填報投檔信息。
(二)注意事項
1.填寫產品信息,有關注意事項如下:
(1)產品資質類型選擇“農機新產品(含植保無人飛機)”。
(2)產品的整機檢測或檢驗報告須涵蓋產品分檔基本配置和參數以及試點產品技術條件中1-6項的所有信息,可結合產品檢測(驗)實際提供多份檢測或檢驗報告。
2.列入農業農村部農機購置補貼違規企業黑名單、被省級農業機械主管部門暫停或取消補貼資格還未恢復的、國家質檢部門產品質量抽查中產品不合格的農機產品,不得投檔。
四、聯系方式
1.投檔技術咨詢:江西省農技推廣中心農業機械化技術研究與推廣監測處,李秀梅,0791-83977836;
2.政策咨詢電話: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農機化管理處,曹響才,0791-86234564。
2021年6月30日
抄送:江西省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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