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新疆關于對巴州豪隆管業有限責任公司農機購置補貼違規行為處理的通報
新疆關于對巴州豪隆管業有限責任公司農機購置補貼違規行為處理的通報
根據吐魯番市和托克遜縣農業農村局反映,我中心對巴州豪隆管業有限責任公司違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調查核實情況
為防范風險,我中心立即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中,對巴州豪隆管業有限責任公司8GLW-60型農業灌溉用過濾器進行了封閉,同時派專項工作組赴托克遜縣,現場核查了巴州豪隆管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8GLW-60型農業灌溉用過濾器的配置及價格情況,調查了購機者托克遜縣甜滿園瓜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調查并約談了生產企業巴州豪隆管業有限責任公司及3家經銷商,分別為烏魯木齊隆聚昌盛商貿有限公司、烏魯木齊盛源潤捷商貿有限公司及伊犁賽雄農機銷售有限公司,經全面核查確定巴州豪隆管業有限責任公司8GLW-60型農業灌溉用過濾器存在補貼額偏高、經銷商虛開開票、生產企業和經銷商未主動報告影響補貼政策實施的異常情形等違規問題。
二、對違規行為處理情況
根據上述調查核實情況,按照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有關規定,經研究,作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取消巴州豪隆管業有限責任公司所有產品在我區的補貼資格。
(二)取消烏魯木齊隆聚昌盛商貿有限公司、烏魯木齊盛源潤捷商貿有限公司和伊犁賽雄農機銷售有限公司等3家經銷企業在我區的補貼產品經銷資格。
(三)鑒于本案實際負責人毛建明兩次違規參與農機購置補貼經營行為,決定將其列入補貼產品經營黑名單,禁止以任何方式再參與補貼政策實施工作。
(四)因違規行為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生產企業和經銷商自行承擔。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農村機械化發展中心
2021年4月26日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