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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通報灌溉首部和微灌設備農機購置補貼違規企業處理決定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崇左市糖業發展局:
2020年8月,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通過對全國農機購置補貼系統信息監控發現我區灌溉首部、微灌設備補貼異常。自治區農機中心隨即在廣西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系統中對灌溉首部和微灌設備品目下所有產品進行了封閉處理,組成調查組開展了深入調查,約談了有關企業。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調查結果
經調查,合肥果萊旺機械有限公司、六安新之農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蕪湖勁工農林機械有限公司、溫州正仕農機有限公司、云南勁博農業機械有限公司、無錫恒吉豐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六家企業生產的灌溉首部、微灌設備在辦理農機購置補貼中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委托的經銷商提供不真實的補貼申請材料。上述六家企業在所委托的經銷商均存有為購機者提供不真實的補貼申請材料行為(開具給購機者用于辦理補貼的發票上的銷售價格與實際銷售價格不一致),而生產企業作為委托主體均未盡到指導監督義務。
(二)未主動報告產品補貼比例畸高信息。對灌溉首部、微灌設備銷售價格出現異常導致補貼比例畸高的情況,上述六家企業均未主動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針對上述違規事實,2021年1月25日,我廳分別給上述六家公司發出了《違規行為處理事先告知書》。2月份,個別企業給我廳發回了陳述申辯函,但對違法違規行為事實無實質性申辯內容,且未提供有效證明材料,視為對處理意見無異議。
二、處理結果
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及我區農機購置補貼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相關規定,經研究,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一)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取消以下企業產品在廣西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1.合肥果萊旺機械有限公司8WGL-100、8WGL-135、8WG-135A、8WG135B型號灌溉設備產品;
2.六安新之農機電設備有限公司DYG-100B、QGZ80-80-22、DKB-150-50、QGZ100-80-16型號灌溉設備產品;
3.溫州正仕農機有限公司8GDP-80、8GQP-90、8GQZ-90型號灌溉首部產品;
4.無錫恒吉豐機械設備有限公司8GQ-85型號灌溉首部產品;
5.蕪湖勁工農林機械有限公司8GQ130-100、8GQL130-100型號灌溉設備產品;
6.云南勁博農業機械有限公司8GQ-55、8GDL-80、8GDZ-80、8GNL-85、8GNZ-85型號灌溉首部產品。
(二)調整已申請未兌付的上述企業產品補貼額度,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農機產銷企業自行承擔。
(三)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將涉及違規補貼資金退繳等其他事項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三、有關要求
請各有關單位、企業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嚴格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有關工作,堅決杜絕此類行為發生。
(一)各級農業農村(農機)部門要嚴格執行上述處理決定。一是對已取消的產品不再受理補貼申請。二是認真排查本地區銷售量大、價值與價格偏離大的購機補貼機具,發現問題立即上報。三是做好對已申請未兌付的購機戶解釋工作,配合財政、司法部門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二)引以為戒,嚴格遵守補貼政策各項規定。各購機補貼產銷企業要對標審視,有問題的及時停止整改,主動向所在地農業農村(農機)部門報告,爭取從輕處理機會。要以此為戒,樹立誠信經營意識,切勿產生“鉆空子”獲利的僥幸心理,牢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要轉型升級,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實現經營收益增長和企業持續發展。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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