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關于下達2021年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計劃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關于下達2021年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計劃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關于下達2021年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計劃的通知
農機管〔2021〕6號
各有關省(區)農業農村廳,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農業機械化技術開發推廣總站:
為貫徹落實“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的有關要求,助力糧食增產增收,根據《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辦法》,我司決定今年開展水稻聯合收割機質量調查和收獲損失率調查,并制定了《2021年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計劃》,現予印發。
相關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對農機質量調查工作的指導,做好組織落實和條件保障等工作,確保調查任務順利完成。總站要加強與各地的溝通協調,細化工作方案,經批準后實施。
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
2021年2月5日
2021年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計劃
一、調查名稱
水稻聯合收割機產品質量和收獲損失率調查。
二、調查目的
調查水稻生產機收損失狀況和在用水稻聯合收割機的整體質量水平,公布調查結果,提出整改意見,推進水稻機械化收獲減損,維護購機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創新改進產品,提升水稻聯合收割機質量。
三、調查內容
水稻聯合收割機主要生產企業及產品基本情況,安全性、可靠性、適用性、售后服務等方面情況,水稻聯合收割機收獲損失率。
四、調查范圍
本次調查重點區域為黑龍江、江蘇、安徽、江西、湖南、四川等6省。同時,鼓勵湖北、廣東、廣西等其他具備條件的省(區、市)結合本地實際,以部省聯動形式開展質量調查。
五、調查對象
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部分在用水稻聯合收割機。
六、調查時間
2021年4月至11月。
七、調查方法
本次調查以部省聯動,統一調查方法、共享調查數據的方式開展,以用戶滿意度問卷調查和收獲損失率田間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八、實施單位
承擔單位: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農業機械化技術開發推廣總站。
參加單位:黑龍江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江蘇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安徽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江西省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監測站、湖南省農機事務中心(湖南省農業機械鑒定站)、四川省農業機械鑒定站等。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