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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做好新一輪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過渡事宜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有關農機產銷企業:
為做好新一輪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有效過渡,根據農業農村部農機化司有關要求,經研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1年1月12日(含)前(以購機稅控發票日期為準)購置的農機具按照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執行。補貼申請信息錄入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申請錄入時間至2021年1月20日17時止,屆時將關閉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申請錄入功能,補貼審核、結算等操作繼續按流程辦理。
二、2021年1月13日(含)后(以購機稅控發票日期為準)購置的農機具,以及1月13日(含)前(以購機稅控發票日期為準)購置但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申請錄入的補貼機具,按2021年新的補貼政策執行(另文下發),申請信息錄入新一輪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系統開放通知另行通知)。
三、各地農業農村局要嚴格補貼機具、發票等核驗,強化信息公開,加快資金審核結算進度。各農機產銷企業要提醒購機者按時完成1月12日(含)前(以購機稅控發票日期為準)已購置農機具的補貼申報,逾期未錄入引起的糾紛由產銷企業和購機者自行承擔。
2020年1月12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ync.jian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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