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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農業農村廳對12家企業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投檔行為處理的通知
閩農機函〔2020〕687號
各市、縣(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局,各有關企業:
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及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相關規定要求,經研究決定,對安徽益禾機械有限公司等12家企業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投檔行為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安徽益禾機械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給予警告處理
安徽益禾機械有限公司5LHS-50、5LHS-80、5LHS-120型3款生物質成型燃料熱風爐、福州良正機械有限公司LZ-BGD1248型電動割灌機,廣東奧伯特節能設備有限公司5HG-52、5HG-30R型2款果蔬烘干機,江西中輕智能設備有限公司3WWDZ-6A型智能植保無人機,臺州市天浩機電有限公司4CD-30A型電動采茶機,常州漢森機械股份有限公司1JS-460型水田平地攪漿機,廣西南寧一鍵智農科技有限公司3WWDZ-26B、3WWDZ-16B型2款電動自主型單旋翼植保無人飛機,羽人無人機(珠海)有限公司3WWDZ-10A、3WWDZ-20A型2款農用無人機,新鄉市和協飼料機械制造有限公司9GY-6型畜禽糞便固液分離機,臺州市集英農林科技有限公司JY-7BY-500-82Q、JY-7BY-500-82C、JY-7BY-500-80C、JY-7BY-500-60C、JY-7BY-500-72C、JY-7BY-700-84C型6款履帶式山地田園搬運機及7ZDGS-300型果園軌道運輸機,存在投檔材料不夠齊全有效、未主動報告相關事項、降檔投送等違規行為。
經研究決定,對安徽益禾機械有限公司、福州良正機械有限公司、廣東奧伯特節能設備有限公司、江西中輕智能設備有限公司、臺州市天浩機電有限公司、常州漢森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廣西南寧一鍵智農科技有限公司、羽人無人機(珠海)有限公司、新鄉市和協飼料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臺州市集英農林科技有限公司10家生產企業給予警告處理。
二、取消雅安市創宇機械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3款產品在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雅安市創宇機械有限公司6CR-55型茶葉揉捻機的揉桶外徑55cm,不符合所投檔次基本配置和參數“揉筒直徑60cm及以上”要求。浙江菱木農機有限公司3WZS250型自走式風送噴霧機、3WZS250-2型履帶自走式風送噴霧機2款產品行走及液泵用功率為4kw,不符合所投檔次基本配置和參數“6≤行走功率<12馬力”要求。
經研究決定,取消雅安市創宇機械有限公司6CR-55型茶葉揉捻機、浙江菱木農機有限公司3WZS250型自走式風送噴霧機、浙江菱木農機有限公司3WZS250-2型履帶自走式風送噴霧機3款產品在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因取消上述3款產品補貼資格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生產企業自行承擔。
上述12家生產企業要汲取教訓,加強管理,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義務,防止再次出現違規問題。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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