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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強化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支持農(牧)業生產發展
近日,浙江省農業農村廳、浙江省財政廳聯合發文印發通知,落實《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20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進一步提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績效。
通知明確,調整農機購置補貼范圍。根據浙江省農(牧)業發展需要,將茶葉色選機、茶葉輸送機、茶葉壓扁機、果樹修剪機、秸稈收集機、清糞機、沼氣發電機組、生豬飼養成套設備、廢棄物處理成套設備等9個品目納入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范圍。調整后,浙江省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為14大類36小類99個品目(詳見附件1)。
完善新產品補貼試點。中央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范圍調整為生豬飼養成套設備、廢棄物處理成套設備、標準化設施大棚及附屬設備等3個品目。食用菌料裝瓶(袋)機調整為中央農機補貼“非通用類”,不再列入省級農機補貼產品。生豬飼養成套設備、廢棄物處理成套設備等兩類中央農機新產品按照《浙江省生豬生產成套設備補貼實施細則》(附件2)執行。為做好政策實施的銜接工作,2020年1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已購置的生豬飼養成套設備與廢棄物處理成套設備,可按規定申請補貼資金。中央農機新產品補貼資金規模控制在全省中央資金總規模10%以內,因試點資金規模不足導致當年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年度優先補貼。
通知指出,優化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一)全面開展補貼機具資質采信。推行補貼產品資質采信全覆蓋,未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可采信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內容包括基本配置、主要技術指標、安全性能等)。(二)優化補貼辦理模式。推廣使用手機APP和“浙里辦”移動端申請補貼。推行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常年連續開放和企業網絡投檔常年受理。落實補貼申請受理和資金兌付限時辦理要求,加快申請審核和結算進度。(三)強化信息公開。要及時完善更新公開渠道和內容,確保公開電話暢通。實行資金使用進度實時公開和補貼受益公示制,補貼受益信息公示時間為20天,年度補貼工作結束后,要及時公開全年補貼受益農戶信息。
通知強調,強化政策監督管理。(一)開展補貼機具第三方核查。各地要因地制宜,以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探索開展補貼機具第三方抽查核驗。各有關縣(市、區)要積極配合省級第三方抽查核驗工作,選派精干業務人員,及時提供補貼清冊、檔案等資料,配合做好入戶工作,確保核查效果。(二)強化政策實施監管。落實生產企業承諾踐諾的主體責任,嚴查嚴處虛購套補等違規行為??h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嚴格落實補貼機具核驗制度,加強分析研判,聯合開展違規查處,及時報告違規線索,查實后嚴格按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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