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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農業農村委關于開展2020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投檔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按照《市農業農村委關于印發天津市溫室大棚鋼骨架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津農委計財〔2020〕81號)要求,現就我市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投檔工作通知如下。
一、投檔范圍
溫室大棚鋼骨架及配套設備。
二、投檔資質
(一)投檔新產品應具備以下資質
1.至少擁有實用新型專利、發明專利、省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或者評價證明之一;
2.鋼結構骨架必須工廠化生產,采用熱浸鍍鋅等防腐處理,具有出廠合格證明;
3.提供市級以上農機推廣鑒定部門出具的田間驗證評價意見。補貼產品要有10棟以上的推廣應用;
4.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竣工日期、執行標準、聯系電話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投檔。若繼續投檔,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由相關企業負責。
1.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黑名單數據庫的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從業人員及機具;
2.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數據庫且尚未恢復或已取消補貼資格的機具;
3.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督檢查中不合格的機具;
4.相關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導致無法明確界定產品品目或檔次的。
三、投檔方式
生產企業通過“網上申報、自主投檔、隨時報送”的方式進行自主投檔,我委常年受理企業投檔,定期發布投檔結果。
(一)網上申報。生產企業登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http://td.sxwhkj.com),參考操作手冊相關提示內容,開展網上申報。
(二)自主投檔。企業登錄后點擊“產品管理”—“產品添加”,選擇“農機新產品”。在“機具類型”中選擇“農機新產品”填報。
(三)隨時報送。生產企業可隨時在“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上報產品信息。
我委隨時受理企業投檔,定期組織專家進行形式審核,公示審核結果。
四、投檔要求
(一)生產企業如實填寫產品投檔信息,確保產品信息完整準確、真實有效、清晰可認,并對所填報投檔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若因信息填報錯誤、資料不全、不清晰導致產品無法歸檔,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責任由投檔企業自行承擔。
(二)投檔企業須在“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上傳溫室大棚生產企業自主投檔承諾書(附件)。
(三)如發現弄虛作假,欺騙瞞報的,一律暫停受理該企業所有產品自主投檔要求,情節嚴重的,按照《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聯系方式
市農業農村委政策咨詢電話:022-28450531;
市級農機推廣鑒定部門咨詢電話:022-27482920;
“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使用咨詢電話:0351-2357509(山西萬鴻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溫室大棚生產企業自主投檔承諾書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
溫室大棚生產企業自主投檔承諾書
本企業自愿參與天津市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自覺遵守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規定,自愿申請補貼機具投檔,同時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自愿申請將產品列入補貼試點范圍,并承諾承擔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二、自主完成補貼機具投檔信息填報,據實將補貼機具歸入相應檔次并選擇(填)補貼額,投送的所有信息均與產銷實際相符、準確無誤,不存在有關規定所列的不得參與投檔的情形,無任何虛假、誤投或者重大遺漏等影響政策規范實施的問題。
三、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具備加工制造安裝施工能力,具備產品質量相應的售后服務能力。向補貼對象提供使用說明書、竣工圖、質量安全責任承諾書等,進行溫室大棚使用培訓。
四、主動加強投檔信息審核,對審核、公示期間以及公布后所發現的各類問題,主動報告天津市農業農村委員會,并積極整改。
五、如違反投檔相關規定,本企業將完全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理處罰,并自行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經濟糾紛和損失。
法定代表人(簽字):
生產企業(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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