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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警鐘!9月15日至明年5月15日,黑龍江省禁止秸稈露天焚燒
9月15日,黑龍江省有效解決秸稈露天焚燒督查工作正式啟動。2020年9月15日至2021年5月15日,為2020-2021年秸稈禁燒期。
日前,黑龍江省有效解決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下發了《2020-2021年有效解決秸稈露天焚燒督查工作方案》,嚴控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產生的大氣環境污染。據了解,督查將采取“省級聯動、包片負責、地方同步、全面覆蓋”的方式,分為工作督導階段和現場督查階段。
9月15日至10月15日為工作督導階段,督導網格化管理體系更新調整情況、網格化管理措施落實情況、上下級網格責任銜接情況、宣傳引導工作開展情況、獎懲問責制度制定情況、秸稈綜合利用情況等,督促各市(地)、單位完善網格運行機制,確保“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任務、定獎懲”的“五定”要求落實到位,加快完善符合地方實際的監管方式和手段,提升秸稈禁燒科學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10月16日至2021年5月15日為現場督查階段,督查組及各市(地)、單位開展督查自查工作,各督查組主要對秸稈禁燒管控工作進行督查,重點督查“三個緊盯”落實情況,緊盯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或者處于重污染天氣預警狀態關鍵時段,緊盯機場周邊、高速公路沿線及未離田地塊關鍵區域,緊盯田間清理帶來的“燒荒”關鍵行為。
對于秸稈禁燒工作組織不力、制度措施落實不到位、秸稈焚燒火點未得到有效控制等典型問題,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和草原局5個省級督查組將現場約談相關市、縣政府,或由省聯席會議辦公室提請省政府進行約談。省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根據《黑龍江省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工作獎懲暫行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提出問責建議,聯合財政部門進行資金懲戒。
回顧
2019年9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我省共發現秸稈根茬及殘余物露天焚燒火點147處,無秸稈露天焚燒火點。這一數據較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禁燒期間,1728處秸稈根茬及殘余物露天焚燒火點、85處秸稈露天焚燒火點分別減少91.5%、100%。
根據《黑龍江省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工作獎懲暫行規定》,禁燒期內出現第一個火點的,省財政直接扣撥相關縣(市、區)50萬元資金(罰款),再出現火點,按每個火點30萬元扣撥資金。2019-2020年禁燒期間,共扣撥資金(罰款)4070萬元,省政府將通過獎勵和專項補償的方式,劃撥給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先進縣(市、區),用于下一年度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和禁止秸稈露天焚燒等相關工作。
同時,全省嚴格獎懲措施,2019-2020年禁燒期各市地共問責黨政干部340人,拘留焚燒秸稈人員601人。
重點
根據《黑龍江省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工作獎懲暫行規定》,2020年9月15日至2021年5月15日,為2020-2021年秸稈禁燒期。
禁燒期間,針對發現的秸稈露天焚燒火點及秸稈根茬、殘余物露天焚燒火點,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焚燒秸稈人員進行處罰,并對相關縣(市、區)扣撥資金(罰款)、進行責任追究。
全省范圍內執行省政府關于秸稈“全域全時段全面禁燒”的工作要求,黑龍江省有效解決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將借助衛星組實行24小時監控,各地、市利用無人機、高清攝像頭等科技力量進行無盲區監管,全省上下持續組織執法力量開展督查、巡查。
來源:綜合黑龍江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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