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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關于暫停湖北大地公司3TGQ-4-1P型田園管理機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
閩農機函〔2020〕393號
各市、縣(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局:
經調查核實,湖北大地農業機械有限公司在參與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中,該公司3TGQ-4-1P型田園管理機部分申請補貼的產品存在更換產品銘牌等行為。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及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相關規定要求,作出以下處理:
一、暫停湖北大地農業機械有限公司3TGQ-4-1P型田園管理機在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暫停期6個月(2020年4月30日—10月30日)。
二、暫停期間,湖北大地農業機械有限公司應按規定進行整改,加強生產供貨環節的管理,加強經銷企業的管理。暫停期滿且完成整改的,生產企業可書面申請恢復農機購置補貼資格。暫停期滿后6個月內,未收到生產企業書面申請的,視為自行放棄相關產品補貼資格,原則上不再恢復。
三、因暫停補貼產品補貼資格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湖北大地農業機械有限公司自行承擔。
四、該產品涉及的經銷企業,由相關設區市農機化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是否存在違規行為,并對違規的經銷企業按照農辦財〔2017〕26號、農辦機〔2019〕6號、閩農綜〔2019〕83號等文件規定作出處理。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7月27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ynct.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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