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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關于2020年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的公示
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有關要求,在企業自主投檔的基礎上,我廳對本年度第二批在我區投檔的所有產品進行了形式審查。本次企業自主投檔產品共有1402個,經審查,通過的產品為1357個,待修改狀態產品為40個,不通過的產品為5個;第一批投檔產品解封313個?,F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一、公示日期
2020年6月23日—6月29日。
二、有關事項說明
(一)處于通過狀態的產品,若在公示期內未出現爭議、投訴等情況,自公示發布之日起,可進行補貼辦理。
(二)處于待修改狀態的產品,相關企業需根據審查修改意見,在公示期內修改完善或按要求補充相關佐證材料,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通過,否則不予通過。
(三)不通過狀態的產品,不能享受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四)請相關企業針對審查提出的問題,按照操作流程在投檔平臺內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并在公示期內將補充材料重新上傳至有關模塊或借用模塊,上傳文件格式為PDF。不受理其他方式意見反饋。
三、有關要求
(一)按照權責統一原則,生產企業應對其自主歸檔產品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性承擔法律責任。
(二)公示期間生產企業應對公示的補貼產品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按要求和規定的時間節點完善或補充相關材料。
(三)報送虛假信息導致本企業產品補貼額畸高、申報產品歸檔信息與機具實物不符,且企業未主動報告的;被農業農村部及相關省(區、市)農機主管部門違規處理暫停、取消補貼資格、列入黑名單的;國家或內蒙古自治區質監部門抽查不合格產品,我區采取聯動處置措施的;違規申報備案、不主動報告的等上述情況一經查實,將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內農牧規發〔2017〕9號)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并由此引起的經濟糾紛和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四)企業(包括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示的企業及產品有異議的,請務必于2020年6月29日前以實名(應有聯系方式)、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后,掃描反饋至指定電子郵箱。逾期未反饋意見,視為企業已核實無誤且無意見。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產品將公告并導入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操作實施;有異議的產品待補貼實施部門按工作程序完成復核后導入系統。
聯系人:肖皓文曹陽聯系電話:0471—4303826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內蒙古2020年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公示表(通過)
2.內蒙古2020年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公示表(待修改)
3.內蒙古2020年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公示表(不通過)
4.內蒙古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第一批歸檔解封產品表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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