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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信息報送的通告
現就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以下簡稱“補貼產品”)和中央農機新產品、省級農機補貼產品和植保無人機補貼試點產品(以下簡稱“新產品”)投檔信息報送工作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報送范圍
(一)報送的產品應符合《2018-2020年浙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補貼額一覽表(2020年調整)》(附件1)。
(二)被農業農村部或我省取消補貼資格的農機產品不得報送。
(三)已導入我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且符合補貼要求的產品(附件2),不需要重新投檔。
二、報送條件
(一)報送的補貼產品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或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并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認證證書采信工作根據《農業部辦公廳、國家認監委辦公室關于做好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資質采信農機產品認證結果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8〕6號)及相關規定執行。
(二)資質采信試點產品和新產品(具體范圍見附件3)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2.提供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性能檢測報告、定型鑒定報告(應至少包括基本配置、主要技術指標、安全性能等)。
三、報送要求
(一)本次歸檔采用網上申報方式,通過登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以下簡稱“投檔平臺”,網址:http://td.sxwhkj.com/)進行投檔信息填報,已在該平臺注冊的企業無需重復注冊,只需將企業信息完善后推送“浙江省”即可,具體操作方法見“浙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企業操作說明”(附件4)。
(二)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要求,自愿參與補貼政策實施的農機生產企業需簽訂企業投檔承諾書(附件5),由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后上傳至投檔平臺。
四、報送步驟
(一)投檔信息填報。
1.農機生產企業根據投檔平臺及補貼額一覽表相應要求,真實、完整的填報有關信息,并上傳鑒定(認證)報告、檢驗報告、銘牌照片、產品照片,對鑒定報告、檢驗報告中無法體現的主要參數與配置還應提交其他證明文件,所有上傳的資料照片應清晰可辨,銘牌照片應為鉚接在成品上的實物拍攝。
2.中央農機新產品應根據投檔平臺要求,在產品完善時上傳以下材料:
①實用新型、整機發明專利和省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或者評價證明之一;
②由浙江省內縣級及以上農機管理部門出具的《中央農機新產品實地驗證表》(附件6);
③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安全合格證明。
④標準化設施大棚產品還應提交近3年在我省的業績清單、生產能力證明、省內售后服務網點證明材料。
3.植保無人機應根據投檔平臺要求,在產品完善時上傳以下材料:
①無人機操作培訓考核能力證明;
②產品已接入云系統證明;
③省內售后服務網點證明材料;
④通過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證明。
(二)合理確定產品投檔檔次。農機生產企業依據機具的性能、結構、基本配置和參數,按照《2018—2020年浙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補貼額一覽表(2020年調整)》、鑒定機構發布的所屬品目信息和全國農機試驗鑒定信息服務平臺傳輸信息合理選擇投檔產品所屬品目與檔次,投檔企業不得隨意變更品目。
(三)信息推送。完善企業信息和產品信息后,選擇推送“浙江省”,并根據浙江省投檔要求進行產品完善與上報。
五、報送時間
浙江省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實行常態化管理,自主投檔平臺開放時間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我廳將于5月底前組織開展第一批歸檔信息審核,全年歸檔信息審核不少于3次。
聯系電話:0571-86757800。投檔平臺操作咨詢電話:0351-7631342。
附件:1.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補貼額一覽表(2020年調整稿)附件1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補貼額一覽表(2020年調整稿).xlsx
2.已導入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且符合條件的產品列表附件2已導入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且符合條件的產品列表.xls
3.浙江省農機購置補貼資質采信產品及新產品范圍附件3浙江省農機購置補貼資質采信產品及新產品范圍.xls
4.浙江省自主投檔平臺企業用戶操作說明附件4浙江省自主投檔平臺企業用戶操作說明.docx
5.企業投檔承諾書附件5-企業投檔承諾書.docx
6.中央新產品實地驗證表附件6中央新產品實地驗證表.docx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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