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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關于做好2020年《聯合收割機插秧機跨區作業證》發放工作的通知
吉農機發〔2020〕9號
各市(州)農業農村局,長白山管委會農業農村和水利局,長春新區農委,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農機主管部門):
根據《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關于做好2020年<聯合收割機插秧機跨區作業證>發放工作的函》(農機科〔2020〕3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20年《聯合收割機插秧機跨區作業證》(以下簡稱《作業證》)發放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規范發放程序
《作業證》發放工作要嚴格按照農業農村部交通運輸部《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管理辦法》規定執行,堅持做到三章齊全、屬地管理。縣級農機主管部門作為《作業證》發放的主體,要嚴格審核申領人員、機車的資質條件,嚴格按程序發放。不得跨行政區域發放,不得委托中介組織發放。對符合申領條件的機具,按登記備案方法(附件1)詳細填寫相關信息,嚴格做到一車一證,嚴禁涂改、轉借和倒賣。
二、堅持免費發放
縣級農機主管部門在發放《作業證》時,要嚴格執行免費發放的原則,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申領者收取費用或變相搭車收費,一經發現嚴肅查處,并通報當地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三、做好登記備案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交通運輸部有關“各類通行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統實現”通知要求,2019年底交通運輸部聯合農業農村部制定了憑《聯合收割機插秧機跨區作業證》信息在ETC系統預約通行的有關規程和方案。為避免《作業證》信息不全影響ETC免費通行,縣級農機主管部門相關管理人員要及時通過“全國農機化信息服務平臺”(http://www.njztc.com)或農機直通車政務版APP,對申領人員和機車的信息進行登記備案并及時上傳,如有補辦應注銷原證后再下發新證。《作業證》登記備案操作辦法和預約通行方法詳見附件。
四、實行按需申領
縣級農機主管部門應根據本地實際需求量領取《作業證》,不可亂報需求、超量領取,領取不足可再次申領;領取超量要及時退回,以便全省調劑。一經發現有較大量“積壓”且未退回的情況,省農業農村廳將通報批評并對下年領取數量給予嚴控。
五、做好協調服務
各地要安排專人負責《作業證》的發放、宣傳、管理和跨區作業信息的搜集、發布工作,確保跨區作業有的放矢,合理流動。信息不齊者,按無效處理。各地要認真及時做好《作業證》的發放記錄和登記備案工作,切實維護跨區作業機手合法權益。公眾可通過手機掃描《作業證》上的二維碼,查驗《作業證》真偽、登記信息、各省份監督服務電話以及ETC通行預約方法等。
六、加強疫情防護
新冠疫情防控期間,各級農機主管部門在辦理《作業證》發放工作中,要采取預約辦理、錯峰辦理、郵寄送達等多種方式,減少人員集中,降低感染風險,保證不耽擱農時。同時要提醒跨區作業機手做好個人防護,配合作業區域相關部門開展健康檢查。
聯系人:吉林省農機化管理中心劉明
聯系電話:0431—81293670
附件:1.2020年《聯合收割機插秧機跨區作業證》登記備案操作方法
2.高速公路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運輸車輛預約通行方法
吉林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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