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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關于盡快對接當地農業農村部門做好2020年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宜機化改造工作的通知
晉農機推一發〔2020〕1號
各有關市、縣農機中心(局):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19〕22號)提出的“每年完成農田‘宜機化’建設5萬畝左右”的要求,經與省農業農村廳協商,同意將宜機化改造納入本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范圍,并在《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0年國家安排農田建設任務的通知》(晉農建發〔2020〕5號)中作了相應安排。各有關縣農機部門應盡快對接當地農業農村部門,做好農田宜機化改造任務的落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作出如下安排:
一、總體要求
農田宜機化改造任務納入本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范圍,就是支持丘陵山區將符合農田宜機化改造條件的區域,按照《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工作指引(試行)》(農辦機﹝2019﹞13號)的有關要求,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與農田宜機化改造內容及工程措施有機結合起來,開展以“改地適機”為目的的田、坎、埂、道建設工程。各有關縣農機部門要主動與當地農業農村部門溝通對接,確保建設任務落實。
二、實施區域
農田宜機化改造任務的實施地域必須是承擔2020年財政渠道國家安排農田建設任務清單的縣(區、市)。
農田宜機化改造的對象主要為農機作業基礎條件差、不具備大中型農機開展全程機械化作業的現狀耕地。主要針對地塊坡度大、面積小、細碎分散、異形地塊多、田間道路系統不完善等。在項目實施區域的選擇上要以具有以上特點的坡耕地為主,原則上應為田面坡度10°~20°之間的坡耕地。
項目禁止區域要符合有關法規和《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的要求。
三、改造內容
農田宜機化改造的主要工程措施集中在耕地改造、田間道路和土壤改良三個方面。
(一)耕地改造。主要包括耕作田塊修筑和地力保持。梯田的田面、田坎、田埂修筑要注意田坎及邊坡的穩定性,滿足農業機械化作業的要求。地力保持主要通過表土保留等措施實現。
(二)田間道路。道路布設要能夠充分滿足大中型農業機械通行、作業和農業物資運輸等需要,保障農業機械化生產。
(三)土壤改良。主要指地力培肥,所采取的主要措施為平整后耕地的深耕深松。項目完成后,應通過施用有機肥、種植綠肥、秸稈還田等措施逐年改良。
四、建設要求
(一)項目管理。作為本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的一部分,農田宜機化改造項目的建設程序、管理制度等要按照《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和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有關要求進行,擬開展農田宜機化改造的區域要納入當地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范圍。
(二)技術要求。項目工程措施中所涉及到的技術標準、規范和改造后耕地、道路的技術參數等要求,按照《山西省2020年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項目技術規范》(另行下達)執行,項目對接落實階段以農業農村部《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工作指引(試行)》(農辦機﹝2019﹞13號)為參照。
(三)組織實施。各縣的農田宜機化改造可由農機部門單獨組織實施,也可由當地農業農村部門牽頭,農機部門配合實施。具體方式由各地農機農業部門協商確定,以確保農田宜機化改造工作成效為前提。
五、其他
允許各縣將農田宜機化改造單獨作為一個項目編制初步設計報告,單獨實施的項目規模不得小于1000畝。
有農田宜機化改造任務的縣(見附件),需填報《2020年高標準農田建設宜機化改造情況統計表》(晉農建發〔2020〕5號附件4),由各市匯總后于2020年5月20日前上報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
聯系人: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推廣一部王飛
聯系電話:0351-412686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山西省2020年納入高標農田建設的農田宜機化改造任務建議計劃表
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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