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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做好2020年度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通知
青農字〔2020〕19號
各區、市農業農村局(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機關有關處室、局屬有關單位:
我市已于今年1月份將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切換至2020年度,補貼工作全面啟動。今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發生,給農機購置補貼的辦理帶來一定困難,為克服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更好地便利農民申請農機購置補貼,確保疫情防控和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措施,有序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工作
各區(市)農業農村部門要圍繞疫情防控和春耕生產需要,進一步提高站位,強化措施,有序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推動農機購置補貼辦理業務全面啟動。要以疫情防控和春季農業生產、生豬生產、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等機具裝備為重點,嚴格按照《青島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核驗規程》(青農字〔2019〕85號)和青島市農業農村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有關工作的通知》(青農字〔2019〕60號),按規定進行申請受理、審核,對2019年度未享受的農機購置補貼做到優先補貼,應補盡補。
二、優化補貼程序,做好農機購置補貼的跟蹤和調研
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廣應用手機APP遠程辦理補貼申請,鼓勵農機產銷企業指導農戶使用手機APP申領補貼,疫情期間,支持采取電話預約、郵寄材料、錯峰辦理等方式,減少購機戶重復出門和服務大廳人員聚集。鼓勵運用微信視頻遠程核驗機具銘牌信息、稅控發票信息、購機者信息等方式開展機具核驗,并告知購機者相關承諾事項,保存相關視頻截圖作為后續核驗依據。對于補貼額2000元以下的小型機具,遠程核驗相關信息一致后予以公示結算,可在疫情結束后再按比例進行抽查;對于其他機具,遠程核驗相關信息一致后,可以進入公示結算環節,并在疫情結束后再行核驗。疫情解除后,農機購置補貼恢復原有方式辦理,已錄入的補貼申請仍可按本通知要求辦理。對于牌證管理的機具,充分利用農機購置補貼系統和農機監理系統互聯互通程序,購機者申請補貼憑《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行駛證》免于現場實物核驗。
今年,我市將正式啟用農機購置補貼辦理“三合一”管理平臺,在農機購置補貼手機APP申請程序的基礎上,增加補貼機具二維碼和物聯網監管程序,開展“三合一”試點農機購置補貼辦理。各區(市)農業農村局(農業機械服務中心)要按照試點要求,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引導,細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扎實推進“三合一”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強化配套服務,加強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建設
發揮現代網絡通信的優勢,鼓勵農機生產企業、經銷商建立線上購機平臺,開展點對點配送,讓購機者少流動、少跑路、少聚集、少接觸,鼓勵用戶通過網絡線上購機。積極主動協調有關部門,開通綠色通道,為運送農機具“上路下鄉”提供便利,切實滿足本地農機產品供應。利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網絡、廣播、村務公開欄和“3·15”農機權益保護活動等方式,加強政策宣傳,提高公眾知曉度,讓農民群眾放心購機,安心用機。對農機購置補貼的政策、補貼資金使用進度和購機者信息等要及時公開,加強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及時更新維護,市農業農村局將對各區(市)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及信息公開等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通報。
青島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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