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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關于開展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新農便函〔2020〕131號
各有關農機企業: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有關政策要求,為確保自治區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順利實施,經研究,決定開展我區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投檔產品范圍
(一)申報投檔的產品應當為《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0年調整)>的通知》(新農機函〔2020〕96號)范圍內的產品。
(二)2019年度審核通過,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仍在有效期內(2020年1月1日之后)、經確認投檔檔次無變更的機具無需重新投檔。產品過期換證重新取得鑒定證書、投檔檔次有變更、企業名稱有變更的需重新投檔。
(三)相關植保機械生產企業應按照國家認監委強制性產品認證農機技術專家組《2018年TC18技術專家組會議技術決議》內容,對自走式噴桿噴霧機和自走式風送噴霧機產品重新確認所屬檔次,無變更的機具無需重新投檔,有變更的機具需重新投檔。
二、投檔企業及產品資質
(一)申報產品投檔的生產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二)申報投檔的產品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部級或省級有效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應在2020年1月1日以后。
2、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三)下列產品不得申報投檔
1.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黑名單數據庫和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數據庫暫停(截止此次申報時未恢復)或已取消補貼資格的機具不得申報投檔。
2.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嚴肅處理偽造、冒用拖拉機翻傾防護裝置強度檢驗報告的企業及產品的通知》(農辦機械〔2020〕11號)中所列企業及產品在整改封閉期不得申報投檔。
三、自主投檔方式
投檔采用網上申報方式,由農機生產企業按照“自愿參加、自主投檔、承諾踐諾”原則,通過登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網址:td.sxwhkj.com/)進行投檔信息填報。企業無需郵寄或報送網上提交投檔產品信息的紙質材料。
本次自主投檔系統采用全國網絡版投檔平臺,已在該平臺注冊的企業無需重復注冊,只需將企業信息完善后推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即可。
四、自主投檔時間
自治區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實行常態化管理,自主投檔系統原則上常年開放,截止申報時間為:2020年11月30日,企業可隨時將符合要求的產品自主投檔。我廳將組織專家審核,分批分期公示補貼產品信息表。
五、自主投檔要求
(一)投檔信息填報要求
農機生產企業根據投檔平臺要求,真實、完整的填報有關投檔產品和企業信息,并上傳鑒定(認證)報告、檢驗報告、銘牌照片、產品照片和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上傳資料照片應清晰可辨,銘牌照片應為鉚接在成品上的實物拍攝。
(二)合理確定產品投檔檔次
農機生產企業依據機具的性能、結構、基本配置和參數,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0年調整)》(附件1)、鑒定機構發布的所屬品目信息和全國農機試驗鑒定信息服務平臺傳輸信息合理選擇投檔產品所屬檔次,投檔企業不得隨意變更品目。
(三)信息推送
農機生產企業在“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中完善企業信息和產品信息后,必須將企業信息和相關產品信息選擇推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六、申報要求
參與投檔的農機生產企業必須如實填寫有關產品信息,確保信息完整準確、真實有效,并對所填報的歸檔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要按照規定填寫由負責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承諾書(附件2),企業承諾書需使用原件進行彩色掃描,上傳至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
若由于提交的投檔產品信息或證明材料錯誤、不實、不全、不清晰、不符合投檔要求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檔企業自行承擔。如填報虛假信息影響歸檔和補貼工作的,一經核實,將暫停或取消該企業所有產品在我區的補貼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送農業農村部,由此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聯系單位:自治區農牧業機械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
聯系人:劉朝宇
聯系電話:0991-4315454、4313102
郵寄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71號830054
QQ群:162238150
附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生產企業自主投檔承諾書.doc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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