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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通知要求 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 促進畜牧業綠色發展
近日,農業農村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意見》要求,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全面提升無害化處理工作效率,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食品安全,加強動物疫病防控,促進畜牧業綠色發展。
通知要求,各地要積極推動落實無害化處理屬地管理責任,切實解決無害化處理企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要督促養殖場戶和專業無害化處理場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嚴格病死畜禽收集和處理,提高生物安全防控水平。要健全完善以集中處理為主,自行分散處理為補充的處理體系,逐步提高專業無害化處理覆蓋率,提高處理能力和開工率。
通知要求,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本省(區、市)無害化處理場布局規劃,在維護無害化處理企業合法權益并確保無害化處理工作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積極穩妥優化調整現有無害化處理場布局。要進一步規范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技術,嚴格按照相關技術規范進行處理,逐步減少落后處理方式。
通知明確,中央財政統籌加強養殖環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補助資金保障力度,資金切塊下達,包干使用。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合理細化確定本省(區、市)無害化處理補助對象和補助標準。要強化省級財政的統籌作用,對落實和推動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確有困難的縣市,可降低或取消縣市財政承擔比例。各地要嚴格按照確定的補助標準足額安排資金,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切實減輕無害化處理企業資金壓力。
通知強調,各地要進一步加強無害化處理監管,創新監管方式,推動實施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監管,完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與保險聯動機制。要會同相關部門嚴厲打擊隨意拋棄、銷售、收購、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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