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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關于加快實施農機裝備研發創新項目的通知
各市農業農村局、有關市農機中心,各項目承擔單位:
農機裝備研發創新計劃是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大力推進農業機械化、智能化”重要指示,落實省委、省政府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推動農機科技創新、補齊農機化短板、推進農機化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自2015年實施以來,在各地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項目承擔單位的積極努力下,取得了顯著成效,有力地支持推動了全省農機化持續健康發展,已成為山東農機化發展的突出亮點。但從項目實施具體情況來看,也存在著個別單位對項目實施重視程度不夠、進度不快、工作不夠規范等問題。根據有關要求,為加快項目實施進度,提高項目實施質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各市農業農村局、有關農機中心和有關高校、科研單位要把農機裝備研發創新項目實施工作,作為推動農機化科技創新和轉型升級的重要措施,明確具體單位和人員切實做好項目實施管理服務工作,認真梳理總結本市、本單位承擔的研發項目,及時調度項目實施進度,確保項目順利有序實施。
二、加快實施進度。各項目承擔單位要按照《農機裝備研發創新項目申報(合同)書》要求,認真履行職責任務,嚴格按規定推進研發工作,努力確保取得應有成效。項目實施期滿完成任務的,要及時提交驗收鑒定申請,并于驗收后按時提報整套材料歸檔;沒完成任務的,要在加快實施的基礎上,及時提交延期驗收鑒定申請,并附沒完成項目任務說明和原因。
三、嚴格規范管理。各項目承擔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切實嚴格遵守紀律,規范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研發效率。各相關主管部門、單位要加強對項目實施工作調研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對于工作不重視、管理不到位、實施績效差、重爭取輕實施的單位,省農業農村廳將會同財政部門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各市、有關高校和科研單位截止2019年12月底前到期而未提交鑒定驗收申請的項目,請于2020年1月20日前,將項目實施情況報送省農業農村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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