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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開展2019年第二批農機補貼產品、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產品投檔工作的通知
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關于開展2019年第二批農機補貼產品、農機新產品和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產品投檔工作的通知
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重慶市農業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渝農發〔2018〕100號)、《關于繼續開展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的通知》(渝農發〔2018〕239號)和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的補充公告》(渝農發〔2019〕20號)以及《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工作規范(試行)》要求,我站擬開展2019年重慶市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農機新產品和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投檔產品品目范圍
投檔產品符合《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對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額一覽表進行調整的公告》(2019年第8號)的品目(以下簡稱“一覽表調整公告”)。查詢網址:nyncw.cq.gov.cn/cqnj/details.aspx?topicId=747842&ci=382&psi=29和http://61.128.226.225:88/details/2169.html
其中已在“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2018-2020)”(以下簡稱“補貼系統”)中的產品:
1、因“一覽表調整公告”中分檔配置參數沒有發生變化的,企業確定產品所屬品目及檔次無誤的產品,且未被封閉的,無須重復投檔。若是推廣鑒定證書到期獲得續展的,生產企業可在“補貼系統”中提出信息更新申請,經審核通過后產品補貼資格繼續有效。
2、因“一覽表調整公告”中分檔配置參數發生變化的:打(壓)捆機(限7.5—15kW方捆壓捆機和15kW及以上方捆壓捆機)、飼料制備(攪拌)機、果樹修剪機、遙控飛行噴霧機等品目產品,相關生產企業須在本批次投檔期間提交相關配置參數的承諾備案,備案通過后無須重復投檔,逾期按企業自愿放棄補貼產品資格處理。見附件1和2。
3、因“一覽表調整公告”中檔次優化的:果蔬烘干機、動力噴霧機、清糞機、增氧機、碾米機(限原“7.5kw及以上碾米機”檔次)、田間運輸機等品目產品,相關生產企業須重新投檔。詳見附件1。
4、根據《農業部農機化司關于做好部分植保機械強制性認證產品證書變更注銷后有關聯動處理工作的函》(農機政〔2019〕111號),涉及產品的有關生產企業可依照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平臺上公布的產品認證信息重新投檔。
二、投檔產品資質條件
投檔產品資質條件應符合“一覽表調整公告”中的分檔要求。
投檔產品整機銘牌標識必須符合《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關于進一步規范補貼機具銘牌標識的通知》要求(查閱網址:61.128.226.225:88/details/2078.html)。
(一)報送的農機補貼產品應具備以下資質: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限強制性認證產品);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限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產品)。獲得以上證書之一且在有效期內的,其產品相關信息已在“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上公開發布。
(二)報送的新產品應符合《重慶市農業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繼續開展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的通知》(渝農發〔2018〕239號)要求(查閱網址:61.128.226.225:88/details/1312.html)。
1.擁有實用新型發明專利、整機發明專利以及省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或者評價證明之一;
2.取得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依據國家、行業或企業標準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
3.通過我市區縣及以上有關單位開展的田(場)間實地試驗驗證明。見附件4。
(三)報送的植保無人飛機及其生產企業條件應符合重慶市農業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民航重慶監管局《關于印發重慶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農發〔2017〕266號)要求(網址:61.128.226.225:88/details/102.html)。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或農機產品,不得投檔:
1.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黑名單數據庫的生產企業或在信用中國列入嚴重失信“黑名單”的生產企業;
2.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數據庫尚未恢復補貼資格和已取消補貼資格的農機產品;
3.列入不合格的產品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督檢查中不合格的農機產品;
4.有質量投訴、舉報等案件未處理完結的農機產品;
5.以柴油機配套動力的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低于國三標準的的農機產品;
6.其它不符合投檔資質條件的農機產品。
三、投檔方式和要求
嚴格實行生產企業“自愿申報、自主投檔、承諾踐諾”制度,采用投檔平臺網絡申報的方式,一律不接受書面投檔申請。操作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企業登錄:首次使用“投檔平臺”(網址:http://td.sxwhkj.com)需按要求先行注冊和完善企業信息,已完成注冊則直接登錄。
(二)企業推送:選擇重慶市推送企業信息,下載上傳《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企業投檔承諾書》,投檔前請詳細閱讀投檔平臺首頁的操作手冊和推薦步驟(請選擇重慶),以方便熟悉系統操作。
(三)產品添加:企業信息推送后,按照“投檔平臺”要求和步驟,添加產品、逐項核對自動加載的產品信息、上傳資料、圖片等信息。
(四)產品推送:在“產品查詢”中,確認產品信息無誤后,推送至“重慶市”。
(五)自主投檔:在“產品完善”中,選擇所屬檔次,并按要求完善歸檔技術參數等信息。
(六)產品上報:確認以上信息無誤后上報,上報成功的產品狀態顯示評閱中,后續按流程改變產品狀態。
(七)信息修改:信息上報后企業不得修改。形式審核初核期間定時集中修改,企業可修改初核員退回的企業或產品信息。
(八)上傳材料:必須為原件掃描件,單個文件格式大小按平臺要求。
1.《重慶市農機生產企業投檔承諾書》,可在平臺中下載,經企業法人代表簽字加蓋企業公章后上傳,見附件3。
2.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或認證證書;
3.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報告、檢驗報告或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愿性產品認證報告,新產品及植保無人機按平臺要求提交所需材料;
4.企業添加證書編號自動加載“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上的鑒定(認證)檢測信息;新產品及植保無人機根據檢測報告提交產品的技術規格和參數;
5.實體產品的正前、正側、正后照片,其中輪式拖拉機還應含翻傾防護側面照片,整機銘牌照片(與機體同框);
6.鑒定或檢測報告未涵蓋“一覽表調整公告”中配置參數要求的,可提交鑒定或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
四、相關要求
(一)農機生產企業通過“投檔平臺”參與我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即視為參與我市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對提交產品投檔信息的真實性、合規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農機生產企業對影響補貼政策實施的異常情況應主動報告,及時采取防范補救措施并加強整改;對違背投檔承諾、違反投檔規定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責任企業自行承擔。
(二)企業依據機具的性能、結構、基本配置和參數,以及在我市市場銷售價格等情況,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選擇所屬品目及檔次,投檔填報的“品目”應與公布的獲證產品“所屬品目”一致,產品投檔技術參數填報應與鑒定報告或檢驗報告中配置參數內容一致。
(三)產品歸檔通過后,如產品技術參數、配置、材質、安裝等與農機推廣鑒定報告、檢測報告發生變化的,企業須在銷售前以書面形式主動告知我單位。
五、投檔時間
網上投檔時間:2019年11月8日至11月21日14:00時,集中修改時間:2019年11月29日23:59時-12月2日14:00時。逾期不再接收網上投檔和修改。我站將適時對投檔產品進行形式審核,符合我市補貼政策要求的產品予以公示公告。
六、聯系方式
政策咨詢:023-67909982
投檔咨詢:023-67909980
補貼系統:023-67006197
投檔平臺技術:0351-2357509 (山西萬鴻科技有限公司)
QQ群咨詢:重慶農機群50631387、747405515,申請加入注明“企業名稱+姓名”。
附件:
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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