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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關于做好農業機械推廣鑒定采信檢驗檢測結果工作的通知
農機鑒[2019]1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農機質量監督管理站),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各專業站,黑龍江農墾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各有關檢驗檢測機構,各有關企業:
農業機械推廣鑒定采信具有資質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檢測結果是農機鑒定制度改革的新舉措,是利用社會資源提高鑒定工作能力的新手段,已在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工作中取得成效。為了進一步做好檢驗檢測結果采信工作,確保所采信的報告真實有效,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要嚴格審查檢驗檢測報告的有效性。各鑒定承擔機構要嚴格依據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大綱要求,采信由具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檢測結果,嚴格審查檢驗檢測報告的依據、結果、結論的正確性和申請企業及產品信息的一致性。要完善制度、細化措施,加強對鑒定工作人員監督管理。要采取措施與檢驗檢測機構確認擬采信報告的真實性。
二、要嚴格落實生產企業主體責任。生產企業要認真履行提供推廣鑒定申請材料真實性的主體責任,在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上傳采信的檢驗檢測報告。鑒定時,應將采信的檢驗檢測報告原件提交鑒定承擔機構核查。要強化內部管理,規范工作流程,把責任落實。
三、要嚴格規范檢驗檢測行為。提供檢驗檢測報告的檢驗檢測機構要在資質范圍內,嚴格依據相關產品標準或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大綱,規范開展檢驗檢測活動,確保所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真實、準確、有效,要積極協助鑒定承擔機構確認報告真實有效性。
四、要嚴格實施鑒定信息公開和共享制度。各鑒定承擔機構要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全面在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上公開鑒定結果,要與承擔采信檢驗檢測的機構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確保采信的檢驗檢測結果真實有效。
五、要嚴懲違規行為。各鑒定承擔機構要加強與檢驗檢測機構的合作,對發現違犯《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等規定的行為,要依規處置。對通過欺詐手段獲取鑒定證書的,要及時撤銷鑒定證書并予以公告。要加強對撤銷鑒定證書產品生產企業再申請推廣鑒定的審查,嚴格執行受理條件,防止違規企業鉆空,發揮好制度的懲戒作用。
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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