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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對山東瑞科農業裝備有限公司等企業進行聯動處理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農業農村局,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
根據農業農村部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數據庫發布《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對山東瑞科農業裝備有限公司等企業及有關補貼產品進行處理的通報》(贛農廳辦字〔2019〕72號)的信息,指出瑞科公司在銷售補貼產品9YQ-2350圓草捆打捆機過程中,存在虛開發票、搶占補貼的較嚴重違規行為;萬佳公司在銷售補貼產品3WPZ-700L自走式水旱兩用噴桿噴霧機過程中,存在虛開發票、提供不實投檔信息的較嚴重違規行為;創智公司在銷售補貼產品9YQ-2350圓草捆打捆機過程中,存在虛開發票、提供不實投檔信息和未主動報告參與農機購置補貼的產品補貼比例畸高的較嚴重違規行為。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農業農村部、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的文件規定,對三家企業進行聯動處理,經研究決定:
一、取消瑞科公司9YQ-2350圓草捆打捆機補貼資格;
二、暫停萬佳公司3WPZ-700L自走式水旱兩用噴桿噴霧機補貼資格6個月(自發文之日起);
三、暫停創智公司9YQ-2350圓草捆打捆機補貼資格1年(自發文之日起)。
上述型號產品已經在河北省農機購置輔助管理系統錄入但還未結算的補貼申請全部予以取消,由此產生的經濟糾紛由企業承擔。各市按規定對上述三家企業在我省銷售的產品進行調查,發現問題按規定處理。
暫停期滿后,企業應在6個月內主動提出書面恢復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自行放棄補貼資格。
河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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