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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個《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規范》即將實施!
日前,全國首個《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地方標準在山西發布,并將于2019年8月25日實施。
這無疑是一個好消息,預示著不久的將來,農業生產托管行業將更加規范,大家的合法權益將得到更多的保障!今天,就隨小編一同來看看《規范》具體說了些啥!
《規范》出臺的背景
2017年,山西開始農業生產托管試點工作,選擇了10個產糧大縣實施項目建設。當年完成托管服務面積46萬畝,服務小農戶8.1萬戶,服務帶動規模經營144.9萬畝,輻射面積560萬畝。
2018年,山西省臨汾、朔州、呂梁等市相繼將生產托管列為整市推進。
2019年,農業生產托管在山西全面開花。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副處長敖軍表示:“正是在這一大背景下,我們萌發了制定標準來規范農業生產托管服務業發展的想法,保障農業服務業從一開始就高起點、規范化、高質量發展。”
保障農戶利益,規范托管的可持續性
土地碎片化經營和小農戶長期存在是當前農業發展的基本農情。加快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實現農業適度規模化發展,降低農業成本是提升我國農業國際競爭力的現實所需。
此前探索的土地流轉作為規模化手段之一,在農產品價格趨穩和高企時,發揮了較大的積極作用。但是在農產品賣難面前,毀約成為流轉主體和小農戶經常面臨的難題。
以山西為例,玉米單價在1元左右時,土地流轉規模化經營每畝地刨除土地成本后,利潤在300元左右,因此基本處在雙贏局面。隨著玉米保護價的取消,很多流轉主體開始給農戶退地,本來已經沒有經營土地意愿的農戶不得不重新撿起這個營生。
出臺的《規范》明確要求農業生產托管的前提條件是不流轉土地經營權,只提供生產環節服務,并明確要求把小農戶作為政策支持的主要對象。
為托管服務制定了一套標準
山西出臺的《規范》中,對服務方式、服務組織、服務內容都有詳細的標準。
服務組織:《規范》要求,參與托管的主體必須具備法人資格和兩年以上農業社會化服務經驗,同時,必須擁有與其服務內容、服務能力相匹配的專業農業機械和設備以及農業技術力量。
服務內容:《規范》細化規定了提供農業市場信息服務、農資供應服務、農業綠色生產技術服務、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服務、農機作業及維修服務、農產品初加工服務和營銷服務等七大服務,每一項服務又細分出多項具體規范。
以農業綠色生產技術服務為例,托管服務不僅要提供深翻、深松、秸稈還田等田間作業服務;而且要提供測土配方施肥、有機肥替代化肥等減量增效新技術服務,提供噴灌、滴灌、水肥一體化等農業節水技術服務,提供綠色防控產品、高效低風險農藥和高效大中型施藥機械以及低容量噴霧、靜電噴霧等先進施藥技術服務。
服務方式:《規范》也進行了標準分類,區分了全程托管、單環節托管、多環節托管、關鍵環節托管等服務方式。農戶可以將“耕、種、防、收、加”等作業環節全部委托,或者選擇幾個環節進行托管。
促進農業服務業政策更完善,效果更好
在《規范》中,山西提出,農業農村部門要將職能定位于農業生產托管行業監管,針對服務標準、質量、價格、信用等方面,加強制度建設,強化規范引導。積極探索建立托管服務主體名錄管理制度,建立農村經營管理部門、集體經濟組織、農民代表、技術專家等多方參與的服務主體資格審查監督機制,建立服務主體信用評價機制。
在生產托管服務實施中,山西做到了“三抓三不抓”:不抓模式抓全面推廣,使得市場要素在模式創新中匯聚成農業生產服務的有生力量;不抓示范抓行業管理,讓服務主體在標準管理下規范運行,推進現代農業經營方式的持續健康發展;不抓主體建設抓服務農民,為服務主體留足創新空間,運用補貼等方式激勵托管服務。
這意味著,《規范》不僅為農業生產托管保駕護航,也給農業服務業的未來發展創造出良好的環境,未來或將成為撬動山西農業服務業發展的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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