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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對青島隆碩農牧機械和長治市鑫浩農業機械銷售有限公司做出進一步處理的通知
山西省關于對青島隆碩農牧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和長治市鑫浩農業機械銷售有限公司做出進一步處理的通知
晉農機裝函〔2019〕36號
各市農機局(中心)、相關農機購置補貼產銷企業:
2019年4月30日,晉城市農機局暫停青島隆碩農牧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隆碩公司”)生產的4QZ-2200青飼料收獲機的補貼資格,暫停期為3個月;暫停長治市鑫浩農機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治鑫浩公司”)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資格,暫停期為3個月。省中心據此做出相應聯動處理,按規定暫停青島隆碩公司所有產品在我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和長治鑫浩公司經銷補貼產品的資格。
2019年8月,晉城市農機局恢復青島隆碩公司和長治鑫浩公司農機購置補貼資格。青島隆碩公司和長治鑫浩公司向省中心提出恢復產品補貼資格的申請,并承諾已完成自查自糾、決不再發生類似違規行為。我中心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有關規定,參照晉城市做出的恢復處理,經研究決定:從發文之日起,恢復青島隆碩公司所有產品在我省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資格和長治鑫浩公司在我省經銷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的資格。
產銷企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強化誠信建設,在參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義務,切實維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嚴肅性。各市農機部門要做好監管工作,組織所轄縣做好農機購置補貼資格恢復后的銜接工作,確保補貼資金安全。
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
2019年8月7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jj.shan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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