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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關于開展2019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投檔工作的通知
桂農機辦〔2019〕39號
各相關企業:
根據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廣西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農廳發〔2019〕123號)要求,我中心決定啟動農機新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投檔范圍及投檔要求
(一)新產品補貼試點范圍:田間運輸機和采(摘)繭機。
(二)新產品資質條件:
1.至少擁有實用新型發明專利、整機發明專利以及省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或者評價證明之一。
2.取得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依據國家、行業或企業標準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產品有出廠合格證明。
3.提供縣級以上農機鑒定、推廣、科研單位開展的田(場)間實地試驗驗證。
4.產品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等信息的永久銘牌。
二、時間安排
投檔信息填報時間為6月20日至11月15日,將視產品投檔情況分批次或集中公示公告。請相關企業關注投檔系統審核進展,及時補充完善相關資料。
三、填報方式及要求
(一)投檔實行網上投送,由農機生產企業按照“自愿參加、自主投檔、承諾踐諾”原則,通過登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網址:td.sxwhkj.com/)進行投檔信息填報。
(二)企業登錄后在左側菜單欄“產品管理”下打開“產品添加”,選擇“手動添加”的方式添加相關產品信息,依照系統設置及格式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三)投檔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歸檔:
1.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黑名單數據庫的機具;
2.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數據庫且尚未恢復或已取消補貼資格的機具;
3.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督檢查中不合格的機具;
4.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列明的不應投檔情形的機具。
(四)參與投檔的農機生產企業應對提供的投檔信息及材料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規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于提交的投檔信息或佐證材料錯誤、不實、不全、不清晰、不符合投檔要求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檔企業自行承擔。如發現弄虛作假進行投檔的,將暫停或取消該企業所有產品在我省的補貼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送上級農機主管部門。
(五)本次試點的采(摘)繭機僅指自動(機動)采(摘)繭機,不包括手動(人力)采(摘)繭機。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化服務中心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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