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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關于督促各市分配使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通知
晉農機裝函〔2019〕22號
各市農機局(中心):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及《2018-2020年山西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省中心將2018年“山西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補貼系統)中的結余資金(具體見附件)及2019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項目資金注入了補貼系統,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盡快為各縣(市、區)分配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指導其優先使用結余資金。結轉資金如有變化,請及時向省中心提供相關依據進行變更。
二、根據當前我省“敞開補貼”的總體要求,各市要強化市域內資金余缺動態調劑,調劑使用各縣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附件: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結轉資金統計表(含各縣情況)點擊下載
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
2019年6月11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jj.shan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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