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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對全國其他省處理的違規農機購置補貼企業和產品進行聯動的通知
各市、縣(區)農機局(委):
根據2019年1月31日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取消凱斯紐荷蘭工業(哈爾濱)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A4000甘蔗收獲機等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粵農農財〔2019〕3號)的決定,按照農財兩部《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關于印發《農業機械化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桂農機管〔2017〕45號)規定,經研究,決定對已進入廣西農機購置補貼歸檔系統,并被廣東農業農村廳列為“不合格”或“不符合大綱要求”相關企業的產品進行聯動處理:
一、即日起在廣西全區范圍內,取消凱斯紐荷蘭工業(哈爾濱)機械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A4000甘蔗收獲機、江門市新會區新農機械有限公司GN-181和GN-201手扶拖拉機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二、為保護購機者的合法權益,對取消之日前已進入廣西補貼目錄并錄入到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內的產品,按規定的補貼額向購機者兌付補貼資金。被取消補貼資格的企業及產品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該企業和授權經銷商自行承擔。
各市、縣(區)農機部門要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加強對轄區內參與補貼政策實施的農機產銷企業的監督管理。請相關企業汲取教訓,嚴格遵守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有關規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化服務中心
2019年2月21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gx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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