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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莫把農業補貼當“籌碼”
日前,筆者在西部某地調研時,有農民反映,當地基層干部把農業補貼當作籌碼,要求農民做農業補貼產業之外的事。對于這種把農業補貼當“緊箍”的情況,群眾意見很大。在鄉村治理邁向法制化的當下,這一問題亟需糾正。
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農業補貼力度,由普惠制轉向種糧大戶、種糧能手和其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引導幫助農民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各類農業補貼起到了助推器和指揮棒的作用,有力地促進了農業轉型升級和農民增收。不過,一些地方在執行補貼政策過程中走了樣,采取搭政策順風車、捆綁政策、設置附加條件等做法,造成了多種弊端。
一是背離政策初衷。中央制定農業補貼的目的,是為了促進農業健康持續發展,原則是誰種地誰種糧,國家就給誰補貼。基層干部不給種糧大戶或者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應有的農業補貼,顯然背離了政策初衷,影響了中央政策在基層的貫徹執行。
二是影響產業健康發展。近年來,由于多種因素影響,農業營利壓力增大,對一些種糧大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來講,農業補貼具有及時雨、雪中送炭的重要作用。如果不嚴格執行農業補貼政策,勢必會造成一些種糧大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困難,影響產業健康持續發展。
三是影響干群關系。農業發展、鄉村振興**重要的就是干部群眾要形成合力,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以農業補貼相要挾的做法顯然不利于形成和諧的干群關系,不利于形成農村長久發展合力。這種只要結果、不顧原則的做法,也會影響黨和干部在群眾中的形象和威信。
截至目前,中央層面上的農業補貼項目有幾十種,中央財政每年對農業的補貼已經超過1萬億元。要讓農業補貼真正發揮作用,一方面,要加快推進農村治理法治化,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增強基層政府的服務意識、法治意識,依法依規開展工作。
另一方面,要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做法,將一些行之有效的農業補貼政策制度化,確保農業補貼政策的連續性,穩定廣大農民的預期,將中央政策切實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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