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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啟用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的通知
新農機辦函〔2018〕39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機局、各地州市農機局、有關生產企業:
根據自治區農機局、財政廳《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新農機發〔2018〕11號)的具體要求,結合我區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具體安排,現決定于2018年6月28日,正式啟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系統網絡地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的具體網址為:http://220.171.42.69:2019/。
各地州、縣市農機局、有關生產企業需牢記網絡地址。
二、操作方式
2018年,我區繼續采用“先購后補、購后公示、定額限比”的操作系統,與經銷商完全脫鉤(經銷商不參與系統操作),經銷商信息全部由生產企業負責完善。在“縣操作”用戶中,受益對象信息錄入和機具信息錄入一次完成方可保存,需要對補貼機具進行噴字噴號的,可在受益對象信息和機具信息錄入完成生成機具編號后,再行上傳人機合影。各用戶基本功能及操作參見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功能說明書(可在新疆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的下載中心中自行下載)。2018年購置補貼系統資金分配權限繼續下放到各地州市,各地州市要按照相關要求將本地農財兩家確定的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及2017年的購置補貼結余資金及時錄入系統。
三、妥善管理用戶名及密碼
各級農機管理部門以及有關生產企業的軟件具體操作人員,必須妥善管理系統用戶名和密碼,因工作需要調整操作人員的,應做好交接。
各農機生產企業需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首頁“生產企業登記”中填寫用戶名和郵箱,登記成功后,由我局負責將生產企業的登錄名和密碼發送至企業預留郵箱。2018年變更名稱的企業需將變更前后的名稱都填寫,格式如---現企業名稱(原:企業名稱)。
四、及時分配補貼機具出廠編號
生產企業須及時在輔助管理系統內分配補貼機具出廠編號。縣市農機管理部門在日常信息錄入過程中對不及時分配出廠編號的生產企業進行登記,并第**時間報送地州農機管理部門,地州農機管理部門匯總后報我局。我局對因延遲分配補貼機具出廠編號,造成購機者補貼信息無法錄入,補貼資金無法兌付,影響縣市執行進度的生產企業,采取約談、告誡或暫停、取消補貼資格等措施,并將暫停、取消補貼資格的生產企業名單上傳至農業部“違規通報數據庫”。
生產企業系統內分配的出廠編號須和銘牌信息保持一致。編號規則及銘牌規范按照《自治區關于規范農機補貼產品標志標識的通知》(新農機辦函〔2016〕34號)執行。
五、確保信息準確,數據可靠
各級農機管理部門、有關生產企業要對系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可靠性負責,系統錄入和實際操作必須保持一致。
聯系人:農機管理處張金濤聯系電話:0991-4338626
QQ群:62613997(農機管理部門) 162238150(生產企業)
自治區農機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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