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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團開展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分類歸檔工作的通知
各師農業(機)局、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按照《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8〕13號)和《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2020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高補貼額一覽表〉的通知》(農辦財〔2018〕7號)等文件要求,我局擬開展2018—2020年兵團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分類歸檔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申報的機具產品種類必須在《兵團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范圍內(詳見附件1);
2.生產企業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企業的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以上;
3.申報的機具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一是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二是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三是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需在有效期內,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在當年的視同全年有效。
4.申報機具產品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安全防護和安全警示標志應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5.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報:一是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或市場質量監督抽查中列入不合格產品的;二是被農業農村部及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取消或暫停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產品和企業。
二、申報時間
兵團機具歸檔工作自文件公布之日起,全年隨時受理,定期發布,每年不少于兩次。農機生產企業自愿申報,并按規定提交有關資料。
三、申報資料
1.生產企業報送營業執照、產品資質證書、鑒定報告、檢驗報告、產品照片(前、后、側方向及機具銘牌各1張,1M以內)以及生產企業承諾書(見附件3)的蓋章掃描件電子版;
2.填寫報送《2018—2020年兵團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匯總表》(見附件2)電子版。
四、相關要求
1.生產企業名稱、產品信息等信息應填寫完整準確,與資質證書完全一致;機具品目參考鑒定機構發布的品目信息。
2.農機產品信息不完整、不準確導致無法正確分類歸檔的視為自動放棄分類歸檔工作;弄虛作假故意填寫虛假信息的,一經發現將取消該產品的補貼資格,并由企業承擔一切責任。
五、其它事宜
1.申報資料只報送電子版,不需報送紙質資料及傳真。
2.申報資料報送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系人:閆向輝,聯系電話:0991-2896927。
附件:1.兵團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點擊下載 2.2018-2020年兵團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匯總表點擊下載 3.生產企業產品歸檔承諾書點擊下載
兵團農業局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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