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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糧食怎么收,農民要注意啥
5月19日,國家發改委等6部門頒發了《小麥和稻谷**低收購價執行預案》。作為國家政策執行主體,中儲糧總公司積極部署夏糧收購工作,讓農民舒心賣糧、放心賣糧、滿意賣糧。目前,夏糧已陸續開鐮,5月30日中儲糧集團公司就夏糧收購工作中與農民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政策新變化進行了介紹,今年小麥預案執行時間從6月1日開始,為推進糧食收儲制度改革、激活市場要素主體,今年**低收購價政策執行期適當延后,對各品種小麥和稻谷**低收購價下調;為引導農戶更加重視糧食質量,今年**低收購價糧食收購質量等級標準提高,必須是當年生產、達到國家一二三等標準的糧食;同時要求收購資金直接支付給售糧者,嚴厲查處各類坑農害農行為,農民在售糧過程中遇到侵權,可以向國家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舉報。
**低收購價政策執行時間適當延后,農民可以自主選擇售糧時機,不必急于集中售糧
今年小麥政策執行時間延后了11天,調整為6月1日-9月30日;早秈稻政策執行時間延后了16天,調整為8月1日-9月30日;中晚秈稻政策執行時間延后了24天,調整為10月10日-次年1月31日;粳稻政策執行時間延后了22天,調整為11月1日-次年2月末。
中儲糧相關負責人說,新糧上市初期,市場較為活躍,多元主體入市收購積極,適當延后政策執行時間,可以為市場化收購騰出空間,有利于市場機制發揮作用、形成價格。雖然政策執行時間有所延后,但在政策執行期內,農民可以自主選擇售糧時機,不必急于集中售糧。
**低收購價政策啟動和停止將隨著市場收購的變化而及時做出調整,市場價格“持續3天”低于國家**低價就可以申請啟動,農民可從收購庫點或中儲糧官網查詢。
今年《預案》對政策啟動條件進行了細化。在政策執行區域和時間內,當糧食市場收購價格“持續3天”低于國家公布的**低收購價格時,由中儲糧分公司會同省級糧食、價格、農業、農發行等部門提出《預案》啟動建議,經中儲糧集團公司報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批準后啟動《預案》,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當市場收購價格回升到**低收購價水平以上時,啟動地區要及時停止《預案》實施,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支持各類企業積極開展市場化收購。有關正式啟動收購的信息,農民朋友可從中儲糧集團公司官網查詢,也可就近向社會公布的收儲庫點了解情況。
為進一步激活市場要素主體,各品種**低收購價格略有下調,為彌補農民收入損失,國家將配套建立生產者補貼機制
根據《預案》規定,“**低收購價是指承擔**低收購價收購任務的收儲庫點向農民直接收購三等標準品糧食的到庫價。”去年10月,國家相關部門公布了2018年小麥**低收購價為1.15元/斤,比2017年下調0.03元/斤;今年2月,國家相關部門公布了2018年早秈稻、中晚秈稻和粳稻**低收購價格分別為1.20元/斤、1.26元/斤和1.30元/斤,分別比2017年下調了0.10元/斤、0.10元/斤和0.20元/斤。記者從國家相關部門獲悉,針對價格下調可能導致對種糧農民收益的影響,國家將配套建立生產者補貼機制,彌補農民朋友因價格下調帶來的收入損失。
下調**低收購價格,使其更加貼近市場水平,是推進糧食收儲制度改革、激活市場要素主體的重要舉措。中儲糧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具體收購過程中,各品種收購價格等信息將在收購場所顯著位置張榜公布,農民可以放心售糧。需要注意的是,**低收購價指的是到庫價,與糧食經紀人走村串戶的糧食收購價格不同,農民售糧前要綜合考慮搬運、運費等成本,自主決定到糧庫售糧還是賣給糧食經紀人。
**低收購價糧食收購質量等級標準提高,要求是當年生產的國家標準一二三等糧食,等外糧食由地方政府組織收購處置
與往年不同,今年《預案》規定**低收購價收購的小麥、稻谷應為當年生產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國家標準,即達到一等、二等、三等的糧食。往年**低收購價政策可以收的四等、五等糧,今年**低收購價不再收了,而是由地方政府組織引導實行市場化收購。今年《預案》提高**低收購價糧食收購質量等級,是貫徹農業高質量發展要求,向市場釋放好糧好價的政策信號,引導種糧農戶更加重視糧食質量。
**近,小麥和稻谷主產區受前期低溫、后期陰雨天氣影響,部分糧食不完善粒超標,質量標準可能達不到國標三等及以上。今年《預案》對食品安全指標做出更加明確的規定:“因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質量標準或食品安全指標的小麥和稻谷,由各地按照糧食省長責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責制的要求組織收購處置。”在此,提醒廣大農民朋友在售糧前,盡可能對糧食進行清理整曬,以免因質量不合格退車造成不必要的奔波。**低收購價政策明確,不放寬糧食收購質量標準,在公布的**低收購價收儲庫點,都有樣品和質價政策說明,農民朋友可以前往咨詢了解。經整理還不能達標的糧食,按照《預案》規定由地方政府組織收購處置,農民朋友可關注地方政府發布的信息。
售糧款必須直接支付售糧者,嚴厲查處各類坑農害農行為,農民在售糧過程中權益被侵害,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
今年政策明確了不再由收儲庫點代為支付糧款,而是由中儲糧直屬企業直接支付給售糧者。今年《預案》細化了**低收購價政策執行責任分解、落實和追究機制,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問責。中儲糧相關負責人強調,對不嚴格執行**低收購質價標準、壓級壓價、抬級抬價、拒收農民交售符合標準的糧食、拖欠農民售糧款、“克扣斤兩”“以陳頂新”“轉圈糧”、先收后轉、虛購增庫等各類坑農害農、損害國家利益和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預案》規定,地方政府要牽頭建立小麥和稻谷**低收購價執行收購過程中矛盾協商解決機制。中儲糧方面表示,農民在售糧過程中權益被侵害,可以向國家相關部門和相關單位舉報。在所有收購庫點,都張貼有監督舉報電話,農民朋友可撥打“12325”熱線電話或進入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網站“全國糧食流通監管熱線”進行舉報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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