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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價下調后,生產莫放松
稻谷價格下調是綜合考慮生產成本、市場供求、國內外價格和產業發展等各方面因素的結果。為保護農民積極性,在價格下調的同時,國家配套建立稻谷生產者的補貼機制,完善支持保護政策,彌補農民因價格下調帶來的收入損失。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加法減法一起做,在穩定和優化糧食生產的同時,調優產品結構,調精品質結構,調高產業結構。
眼下正是春播關鍵時節,**牽動農民心的莫過于糧價。經國務院批準,2018年生產的早秈稻、中晚秈稻以及粳稻**新收購價每百斤分別比去年降低10元、10元、20元。價格下調幅度為近年來**大。對此,一些人難免有疑慮,種糧效益更低了,國家對種糧的扶持似乎沒那么大了。筆者認為,其實不然,這不僅意味著糧食價格機制邁入市場化新征程,也是農業補貼政策的創新,**終受益的是農業和農民。
應當說,稻谷價格下調是綜合考慮生產成本、市場供求、國內外價格和產業發展等各方面因素的結果,對此要辯證看待。一方面,稻谷**低收購價政策框架依然保留。不同于玉米,今年國家繼續在主產區實行稻谷**低收購價政策,這給農民吃了“定心丸”,不用擔心基本收益。另一方面,價格適當調整有利于更好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有利于稻谷產業健康發展。預計隨著我國稻米產業競爭力的提升和優質優價的實現,農民將獲得更加穩定可持續的增收。
此前幾年,我國逐年提高稻谷**低收購價,后期價格明顯高于進口到岸價,這使得糧食市場存在一定的扭曲。一方面,加工企業用糧成本居高不下,市場化收購缺乏動力,導致“稻強米弱”現象普遍存在,上下游價格倒掛。另一方面,水稻總體偏多,特別是東北粳稻出現了庫存積壓,價格低廉的進口稻谷進入國內市場,國內外價格倒掛。為引導稻谷產業提檔升級,有必要根據形勢變化對**低收購價政策加以完善,以價格信號來引導調減資源消耗比較多、非優勢區的水稻面積。
作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我國不斷探索糧食價格形成機制改革。2016年,取消玉米臨時收儲政策,實行價補分離,此后國內外玉米差價縮小,庫存壓力得以釋放。2017年,中晚稻**低收購價首次下調。2018年,小麥**低收購價首次下調,三類稻谷價格全面下調,這意味著我國糧食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全面展開。糧食是特殊商品,但本質仍是商品,同樣要遵循市場規律,適應市場變化來調節生產。糧價市場化改革是個大方向,目的是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通過價格來引導生產、調節供求、調控進口。
不過,糧價下調并不意味著國家支持糧食生產的力度減弱。為保護農民積極性,在價格下調的同時,國家配套建立稻谷生產者的補貼機制,完善支持保護政策,彌補農民因價格下調帶來的收入損失。把價格和補貼分開,價格由市場形成,對農民給予直接補貼,這是我國農業補貼政策的又一創新。
為何不直接補貼到收購價格上呢?目前,我國在糧食收購環節的補貼已經觸及世界貿易組織(WTO)黃箱政策的“天花板”,如果補貼收購環節不符合WTO規則,也會更扭曲市場。在生產環節針對地力提高和農民投入的補貼,則被認定為綠箱政策范疇,符合WTO規則。日本、韓國、美國等也普遍在生產環節給予農民補貼。
適度調減玉米和水稻,絕不是要放棄糧食生產,而是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加法減法一起做,在穩定和優化糧食生產的同時,調優產品結構,調精品質結構,調高產業結構。今后我國糧食政策不再追求連年增產,但產能要穩定和提高。“糧安天下”,要通過建立利益補償機制,保護好地方抓糧和農戶種糧的積極性,讓糧食生產插上科技的翅膀,讓主產區、優勢區成為糧食生產的壓艙石。同時,要樹立大食物觀,大力發展肉蛋奶、果菜水產等產品來滿足人們更好的食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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