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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關于做好2018年《聯合收割機插秧機跨區作業證》發放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農機化主管部門:
2018年《聯合收割機插秧機跨區作業證》(以下簡稱《作業證》)將于近期寄往各盟市。為做好《作業證》發放工作,現將農業部農機化管理司有關要求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要規范發放程序。根據農業部《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作業證》由內蒙古農牧業廳、交通廳和旗縣農機化管理部門加蓋公章,三章齊全方為有效。旗縣農機化管理部門要審核申領機車、人員的資質條件,嚴格按程序發放。不得跨行政區域發放,不得委托中介組織發放。《作業證》一車一證,嚴禁涂改、轉借和倒賣。
二要堅持免費發放。《作業證》印制工本費已由農業部統一支付。各地在發放《作業證》時,要貫徹免費發放的原則,不得向申領者收取任何費用。對搭車收費或變相收費等違規行為,要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單位的責任。
三要做好登記備案。《作業證》是跨區作業機車免交車輛通行費的憑證和依據。為加強《作業證》備案和管理工作,農業部農機化管理司在《作業證》上繼續加印****對應的二維碼,并建立了相應數據庫。民眾可通過手機掃描軟件查驗《作業證》真偽和相關信息,同時,可下載“農機直通車”手機客戶端,方便合作社、農機手、農戶找農機、找農活。
旗縣農機化管理部門應通過“全國農機化信息服務平臺”或農機直通車政務版客戶端向農業部登記備案(具體方法詳見附件),及時將《作業證》信息上傳到數據庫。信息不齊者,可視為無效《作業證》。盟市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加強轄區內《作業證》發放和登記備案工作監督管理,切實維護跨區作業機手合法權益。今后,按照農業部農機化管理司要求,《作業證》發放數量要與上年度登記備案情況掛鉤。
附件:2018年《聯合收割機插秧機跨區作業證》登記備案操作方法點擊下載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農機局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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