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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農機裝備”重點專項項目申報書填報通知
關于“智能農機裝備”重點專項2018年度項目申報書正式填報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智能農機裝備”重點專項2018年度項目預申報書已完成形式審查和首輪評審工作,通過形式審查和首輪評審的項目將進入正式申報書(含預算申報)填報階段。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項目正式申報書填報有關要求
為加強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正式申報書和預申報書的銜接,預申報書的有關內容將自動關聯到正式申報書中,其中部分內容不允許修改,部分內容可以作適當修改,具體如下:
(一)以下內容不允許修改
1.項目負責人、任務(課題)負責人。
2.項目牽頭申報單位、現有參與單位、推薦單位。
3.所屬專項、申報的指南方向。
4.項目下設任務(課題)數。
(二)以下內容不允許降低指標或大幅調整
1.考核指標不能降低,但需進一步細化。
2.主要研究內容不能減少和大幅調整,但需進一步細化;如需增加研究內容,應提交說明作為附件。
3.承諾的配套條件不能降低。
4.項目名稱可根據實際情況做適當調整。
(三)補充人員及查重
“研究團隊”部分,應在預申報書已有項目、任務(課題)負責人基礎上,補充填報其他參加人員。請利用信息系統的“人員查詢”功能自行開展查重工作。若項目研究需要,可適當增加參與單位,但參與單位總數不得突破指南規定的上限,且需要補充新的聯合申報協議。
(四)附件材料:
1.項目申報單位與參加單位之間的聯合申報協議(需明確各單位任務分工、考核指標、經費分配等,且項目負責人、課題負責人簽字);
2.企業資質證明。如企業作為參加單位的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如企業作為項目牽頭單位的,還須提供該單位近2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3.明確有配套經費的項目,需出具自籌經費來源證明,并明確配套金額;
4.項目申報單位和所有參加單位的誠信承諾書。
二、項目預算編報要求
(一)預算編報總體要求
項目申報單位編報項目預算要求按照科技部關于印發《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資金管理辦法》配套實施細則的通知(國科發資〔2017〕261號)中《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預算編報指南》的具體要求編制。預算編制應結合牽頭單位及參與單位現有基礎及支撐條件,根據項目(課題)任務目標的實際需要,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的原則,科學合理、實事求是地進行編制。每個項目設定專項經費指導數,正式申報項目專項經費預算不得高于預申報數和經費指導數。
(二)預算編報組織要求
項目預算編制的責任主體是項目申報單位,項目預算由課題預算匯總形成。由項目申報單位負責審核、匯總、提交項目預算申報材料,并對項目預算的真實性和合理性負責。
三、網上填報
(一)填報程序:
請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申報單位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service.most.gov.cn)相關專欄下載項目申報書格式,按要求準備正式項目申報書(含預算申報書)。
(二)受理時間:
咨詢受理時間:2018年1月31日08:00至3月12日17:00;
網絡填報時間:2018年2月2日08:00至3月12日17:00。
請嚴格按照網絡填報截止時間完成填報、提交,推薦部門系統推薦和下載(春節期間網絡關閉,請合理安排時間填報)。
技術咨詢電話:010-88659000(中繼線);
技術咨詢郵箱:[email protected]。
四、材料報送和業務咨詢
請各申報單位于2018年3月13日前(以寄出時間為準),將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的項目申報書、預算申報書(必須通過系統生成,A4打印、正反面裝訂成一本,紙質一式四份),以及所有上傳附件材料的蓋章原件(紙質一份,單獨裝訂),寄送至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
聯系電話:010-68511832;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54號468房間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實施四組(收)郵編:100045。
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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