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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俏宇機車部件有限公司等部分產銷企業違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處理情況的通報
皖農機計財〔2018〕17號
各市、縣(市、區)農機局、財政局,省農墾事業管理局:
經查,浙江俏宇機車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俏宇公司)3WPQ-1000型噴桿噴霧機存在補貼額度過高等異常情形,未主動采取防范補救措施,未及時如實向農機化主管部門進行書面報告,已經申報補貼。俏宇公司授權經銷商歙縣興豐農機銷售有限公司、合肥久久農機裝備銷售有限公司虛開發票,提供不實申請資料。
為切實維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嚴肅性,維護公平競爭、誠信經營的市場環境,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印發的《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財〔2015〕6號)、《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以及《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產銷企業違規行為處理規范(試行)》(皖農機計財〔2016〕166號),經研究,決定作如下處理:
一、取消俏宇公司3WPQ-1000型噴桿噴霧機補貼資格,未結算機具不得辦理資金結算,責令其組織退繳該型號機具2017年已結算的補貼資金到當地縣級財政部門(詳見附件);
二、責成各相關生產企業暫停歙縣興豐農機銷售有限公司、合肥久久農機裝備銷售有限公司補貼產品經銷商資格,限期整改,各級農機部門暫停受理上述經銷企業銷售產品的補貼申請,并由上述經銷企業注冊地的市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負責整改監督并作出后續處理;
三、上述產品補貼資格被取消和經銷補貼產品的資格被暫停,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產銷企業自行承擔;
四、各級農機、財政部門要加強對上述產銷企業補貼產品的審核把關,發現問題,嚴肅處理。
附件:退繳資金明細表
安徽省農業機械管理局安徽省財政廳
2018年1月19日
經銷商 | 狀態 | 縣 | 機具臺數 | 中央補貼 (元) | 應退繳資金 (元) |
歙縣興豐農機銷售有限公司 | 待申請結算 | 歙縣 | 10 | 122880 | 0 |
已結算 | 歙縣 | 10 | 138600 | 138600 | |
合肥久久農機裝備銷售有限公司 | 待審核 | 長豐縣 | 2 | 12000 | 0 |
已結算 | 長豐縣 | 3 | 41580 | 41580 | |
合計 |
|
| 25 | 315060 | 180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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