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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印發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工作方案
湘農聯〔2018〕12號
關于印發《湖南省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農機局、財政局,植保無人飛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關于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7〕10號)精神,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現將《湖南省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湖南省農業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
民航湖南安全監督管理局
2018年1月5日
湖南省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工作方案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關于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7〕10號)的要求,為推動植保無人飛機的規范應用,助力農業綠色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試點方案。
一、試點產品范圍和條件
本輪補貼試點的植保無人飛機僅限電動多旋翼遙控飛行植保機(納入適航管理的除外),面向全國企業自愿申報,要求試點產品及其生產企業滿足以下條件:
(一)試點產品技術條件
1.空機質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飛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載藥量10升以上(含10升)。
2.設計飛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設計飛行真高不超過20米,能夠控制在視距內或擴展視距內操作。
3.有固定的藥箱安裝位置和****匹配緊固件,一款機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藥箱。
4.有操作人員身份密鑰接入裝置,能夠做到經密鑰連接后方可作業飛行。
5.加裝有飛行控制芯片、電子圍欄、避障系統軟件、作業飛行數據實時記錄存儲設備和施藥作業系統,具備防重噴漏噴、防農藥漂移功能,能夠實現作業飛行可識別、可監測、可追查。
6.獲得省級以上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或鑒定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或鑒定證書。
(二)試點產品生產企業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
2.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臺,能夠對其產品的作業飛行實行遠程實時監測、安全管控,且該平臺按照民航局《關于配合落實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工作要求的通知》(局發明電〔2017〕2960號)要求,已直接接入中國民用航空局無人機云交換系統(或通過云提供商U-Cloud、U-Care、北斗云間接接入中國民用航空局無人機云交換系統)。
3.有健全的植保無人飛機操作人員培訓考核體系,有較強的培訓師資力量,能夠對其產品操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安全飛行常識、基本操作技能、安全用藥技術和突發情況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培訓考核。
4.在我省2個以上(含2個)縣市區進行現場演示。
二、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為16000元/架。
三、實施時間和補貼額度控制
實施時間為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
補貼資金總額1000萬元,按照申請先后順序確定補貼對象。省農機局根據歸檔產品數量對單個型號產品補貼資金額度進行適時控制。
四、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全省范圍內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并符合以下條件:
1.有1名以上(含1名)經試點產品生產企業或專業機構培訓合格的操作人員。
2.有相對健全的植保無人飛機運營管理制度體系,包括出入庫登記、專人保管、植保作業流程、安全飛行管控、作業記錄統計等制度。
3.在申報補貼前,已按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完成實名登記或國籍登記。
4.已投保財產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已完成200畝以上的植保作業量。
五、補貼申辦流程
(一)產品申報審批
按照產品現場演示、企業自主申報、省級研究審定的程序進行產品申報審批。申報企業對其提供的申請資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申報具體程序和要求見申報指南,申報指南載于湖南省農業機械化信息網下載中心。
(二)補貼申辦程序
1.申請購機。申請補貼人到戶口所在地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受理點(以下簡稱“補貼受理點”)將申請信息錄入補貼信息系統,打印《湖南省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單個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申請植保無人飛機限額3臺。打印《申請表》后3日內,申請人在全省范圍內自主選擇補貼產品生產企業或經銷商購機。
2.申辦補貼。申請補貼人在購機后5日內帶所購機具、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法人居民身份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購機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保險單據、惠農補貼“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復印件、操作人員培訓證明、運營管理制度資料、實名登記或國籍登記證明,到“補貼受理點”申請辦理補貼手續。“補貼受理點”審核資料,受理補貼申請,錄入相關信息。
3.機具核實。各縣市區農機局在申請人購機3個月后對申請補貼機具實地逐臺復核,機具購買真實、符合條件、投入使用(植保作業量200畝以上)的,方可會同本級財政部門辦理補貼結算手續。
其他程序和要求參照《湖南省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關于調整<湖南省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部分內容的通知》相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要求
1.申請補貼人對購買機具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2.試點產品產銷企業應對產品質量和服務承擔主體責任,兌現自我承諾。保證產品符合國家強制安全標準,售后服務符合相關規定。
3.試點產品產銷企業自行承擔因違規被農機管理部門查處或政策調整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并負責妥善解決各類糾紛。
4.加強全程監督管理,將補貼試點工作列入市州、縣市區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考核內容,及時掌握試點產品補貼資金使用、補貼政策落實進展情況,客觀評價實施成效,并根據評價結果對試點工作進行實時調控。
本輪試點結束后,本實施方案即行廢止。
附件:湖南省植保無人飛機申報審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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