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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調整湖北名泰農機有限公司2ZS-630型手扶式水稻插秧機補貼額等相關事項的通知
閩農機函〔2017〕1194號
各市、縣(區)農機局(站、中心),福州市農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村發展局,各有關單位:
經湖北名泰農機有限公司同意,2017年3月23日,三明市潤田貿易有限公司(湖北名泰農機有限公司2ZS-630型手扶式水稻插秧機的經銷商)主動向農機部門報告,湖北名泰農機有限公司2ZS-630型手扶式水稻插秧機補貼比例超過70%。3月29日,我廳在補貼系統上對該產品進行了技術性鎖定,啟動了調查程序。經調查核實,該產品實際銷售均價8650元,補貼比例達到88.4%,存在補貼比例過高的問題。
鑒于湖北名泰農機有限公司及經銷商主動報告該產品補貼比例過高,且積極配合調查,根據《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補貼額監測和問題處理工作的通知》(農機產〔2015〕44號)、《福建省農業廳關于加強和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補貼額制定與管理的通知》(閩農機〔2017〕149號)等相關規定,經研究,做出以下處理決定:
一、對湖北名泰農機有限公司2ZS-630型手扶式水稻插秧機單獨核定補貼額,中央補貼額下調到2590元,取消省級累加補貼。
二、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在補貼系統上解除湖北名泰農機有限公司2ZS-630型手扶式水稻插秧機的技術性鎖定,購機戶可按相關程序申請辦理該產品補貼,按每臺2590元補貼額給予補貼。因補貼額調整所引起的糾紛與經濟損失,由湖北名泰農機有限公司及經銷企業承擔。
三、為保護購機者的合法權益,技術性鎖定前農機部門已受理的補貼機具,按照農機部門受理時的補貼標準給予補貼。
福建省農業廳
2017年12月25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fj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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