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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關于辦理農機購置補貼風險抵押金的通知
農機購置補貼是黨中央強農惠農富農的一項重要政策,政策的執行極大地調動了農民使用農機的積極性,為農業增收、農民增效和農村繁榮起到了促進作用。政策執行初期由獲得招投標資格的企業參與補貼產品的錄入并實行差價購機,對減輕農民負擔、節約購機成本、提升購機補貼工作效率起到了一定作用。政策實施以來,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探索創新工作做法,總結先進經驗彌補工作漏洞,購機補貼政策日臻完善,取得了積極效果。購機補貼政策的落實出現平穩運行態勢,普遍受到農民的歡迎,得到社會各界的認可。
按照有關政策要求,經會議研究決定,凡在2008年—2009年期間,符合政策規定繳納到內蒙古農機技術推廣站農機購置補貼風險抵押金的各專項供貨企業,自本通知后,帶上附件1的材料內容到內蒙古農機技術推廣站產業化科和財務科辦理相應退款手續。
辦理期限: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的工作時間。辦理期間如自治區財政出現政策調整,按調整后政策內容執行。
辦理聯系電話0471-4303826聯系人:趙維宇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技術推廣站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1:專項供貨企業退還風險抵押金需提供的材料
1、出具當時企業匯款金額憑證復印件;
2、出具當時內蒙古農機推廣站財務科專用收據;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須蓋章);
4、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5、企業開戶行、賬號;
6、企業出具收款憑證;
7、委托人辦理時,需提供企業委托書證明,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8、企業名稱出現變更,現企業與當初繳納抵押金企業名稱不符,須附新舊企業工商登記證復印件(蓋現行企業公章);當時以個人名義繳納,須附當初繳納費用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nmg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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