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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2017年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桂農機辦〔2017〕130號
各市、縣農機局(農委、農業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財〔2015〕6號)、《關于開展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3〕98號)和《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
農機深松整地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7〕7號),以及《廣西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桂農機辦〔2015〕3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2017年繼續在全區開展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試點工作。現將《廣西2017年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2017年8月21日
廣西2017年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改善耕地質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糧食穩產增產和農民增收,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財〔2015〕6號)、《關于開展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3〕98號)和《廣西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桂農機辦〔2015〕34號)精神,結合廣西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范圍、方式及資金規模
本實施方案所稱的農機深松整地作業,是指使用大型拖拉機配套深松機(含淺翻深松機,下同)及旋耕機(或圓盤耙)等機具組合,或使用自走式粉壟深耕深松機,對土壤進行深松、碎土和平整的機械化作業。
(一)實施范圍。全區所有縣(市、區),包括各級農墾農場、司法農場(監獄)和華僑農場等,各級農場的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貼納入所在縣(市、區)的實施范圍。
(二)實施方式。自主作業、先作后補、定額補助、縣級結算、直補到戶(卡)。
補助資金結算兌付方式有兩種:
第一種方式:直接向種植經營者結算兌付作業補助資金;
第二種方式:向農機代耕服務者結算兌付作業補助資金。
采用第一種方式的,農機代耕服務者在收取作業服務費時,實行全額收費;采取第二種方式的,農機代耕服務者在收取作業服務費時,實行差額收費(即在應收作業服務費總額中扣減種植經營者享受的相應補助金額)。
各地可自行決定選用第一種或第二種,或者同時選用兩種結算兌付方式。
(三)補助資金。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5〕6號)規定,自治區農機局、財政廳已從2015年中央下達我區的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總額中安排不超過15%即6000萬元用于農機深松作業補助。補助資金來源為各縣(市、區)2017年結轉使用2015年剩余的補助資金。
二、補助對象、補助條件及補助標準
(一)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為種植經營者,即從事種植業的個人(含農民、農場職工及其他居民等自然人)、種植大戶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含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墾農場、司法(監獄)農場、華僑農場及農業企業等。
種植經營者選用安裝有作業信息化監測設備的拖拉機及配套深松機進行農機深松整地作業,且作業信息能夠真實有效上傳至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監測平臺(數據庫)的,優先享受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
各縣(市、區)對自治區直屬各級農墾農場、司法(監獄)農場和華僑農場申辦作業補助資金要平等對待,如發現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現象的,自治區將扣減相應縣(市、區)的補助資金額度,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二)補助條件。
1.補助耕地類型:甘蔗、香蕉、玉米、花生、馬鈴薯、木薯、淮山、蠶桑、煙草、果蔬等糧經作物種植耕地,優先安排甘蔗“雙高”基地作業補助。
2.作業補助面積:每個補助對象申請作業補助面積的起止數量,由各地自行決定。
(三)補助標準。
1.采用深松機(含淺翻深松機、自走式粉壟深耕深松機)進行農機深松整地作業,作業深度≥35cm的,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為每畝補助50元;
2.采用深松機(含淺翻深松機、自走式粉壟深耕深松機)進行農機深松整地作業,25≤作業深度<35cm的,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為每畝補助30元。
三、作業模式和作業質量
(一)作業模式。
本實施方案所稱的農機深松整地作業有如下三種模式:
1.深松機深松+旋耕(或耙耕)作業。使用拖拉機配套深松機和旋耕機或圓盤耙等機具,對土壤分別進行一橫一縱兩遍的深松和一橫一縱的旋耕(或耙耕)碎土、平整作業。
2.淺翻深松機深松+旋耕(或耙耕)作業。使用拖拉機配套淺翻深松機和旋耕機或圓盤耙等機具,對土壤分別進行一橫或一縱(即一遍)的淺翻深松和一橫一縱的旋耕(或耙耕)碎土、平整作業。
3.自走式粉壟深耕深松機深松作業。使用自走式粉壟深耕深松機,對土壤進行一次性完成深松和碎土、平整作業。
(二)作業質量。
1.作業深度要求。
(1)甘蔗、香蕉等作物種植地深松作業深度≥35cm;
(2)其他作物種植地深松作業深度為≥25cm;
(3)旋耕(或耙耕)整地作業深度達15-25cm。
2.平整碎土要求。
深松整地作業后,地塊要達到深、平、細、實,打破犁底層,裂溝要合墑彌平,做到田面平整,土壤細碎,沒有漏耕,深淺一致,符合農藝要求。
四、實施流程
(一)作業及登記。種植經營者自主選擇農機代耕服務者為其提供深松整地作業服務或開展自耕。作業完畢,種植經營者和農機代耕服務者填寫《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記錄表》(附件1)一式二份,并在表中相應欄目簽名(如屬種植經營者自耕的,則獨立填寫并在農機代耕服務者簽名欄簽名,下同)。
(二)申請補助。申請人向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作業補助,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核驗后退還申請人)及復印件(一式二份)。
身份證明是指:居民身份證,如屬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則為法人的居民身份證和營業執照(下同);
2.《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記錄表》一式二份。
3.申請人的銀行賬號;
4.種植大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需提交相應的土地承包(或流轉、租賃服務)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核驗后退還申請人)及復印件一式二份(受理人在復印件簽注“已核,與原件相符”字樣、姓名和日期)。
5.甘蔗“雙高”基地種植經營者還需提交當地甘蔗“雙高”辦(或相關管理部門,下同)相關驗收憑證。
(三)作業面積及質量抽驗。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對申請人提交作業補助申請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核。符合規定的,派出2名工作人員,對每個種植經營者按不少于作業面積的10%組織開展作業面積及作業質量抽驗,填寫《農機深松整地作業抽驗表》(附件2)一式二份。
對于甘蔗“雙高”基地農機深松整地作業,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可采取實地抽驗或到當地甘蔗“雙高”辦抽驗的方式,或兩種方式并用,具體方式由各縣(市、區)自主決定。如到甘蔗“雙高”辦抽驗,由抽驗人從《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記錄表》中隨機抽取不少于10%的作業面積與“雙高”辦的資料進行核對,填寫《農機深松整地作業抽驗表》(不需種植經營者、農機代耕服務者簽名)。
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自接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在二個月內完成上述工作。
(四)公示。抽驗合格的,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制作《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情況公示表》(附件4),在農機深松整地作業所在地的鄉鎮或農場場部(或分隊、分場)等相關地點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五)結算兌付補助款。公示結束無異議后,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對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款進行匯總,制作《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款結算兌付報告》(附件4)和《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款結算兌付明細表》(附件5),連同下列相關材料一并送當地財政部門: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2.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記錄表;
3.農機深松整地作業抽驗表;
4.土地承包(或流轉、租賃服務)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種植經營者非種植大戶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不需提交此材料);
5.甘蔗“雙高”辦相關驗收憑證(申請人非甘蔗“雙高”基地種植經營者的,不需提交此材料)。
作業補助工作啟動實施后,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按月向財政部門提交補助款結算兌付材料,財政部門要按月組織補助款結算兌付工作。
五、相關責任
種植經營者和農機代耕服務者對其提交的作業面積、作業質量等作業補助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如提供的作業補助申請材料不真實,不予辦理補助相關手續,已結算兌付補助資金的,由農機代耕服務者負責追回或退還上繳國庫;如故意提供虛假作業補助申請材料,屬故意騙取國家補助資金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永久取消種植經營者享受農機作業補助和農機代耕服務者參與農機代耕作業補助服務資格,已結算兌付助貼資金的,由農機代耕服務者負責追回或退還上繳國庫,并將案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由此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種植經營者和農機代耕服務者自行承擔。
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按職責分工對作業補助材料的合規性審核結果負責。
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按時限向財政部門提交相關資料,財政部門按時限組織補助資金兌付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實施縣(市、區)要成立由縣級政府領導任組長,農機、財政、農業、糖業、甘蔗“雙高”辦、僑辦等相關部門參加的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共同研究確定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工作重要事宜,聯合對政策實施進行監管,并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工作。農機、財政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當地農業、糖業及甘蔗“雙高”辦等部門、單位的溝通協調,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確保作業補助工作順利推進。
為保障深松整地作業補助試點工作順利實施,各市、縣財政部門根據財力情況,適當安排必要的組織管理經費,作為農機部門政策宣傳、組織發動、建立信息檔案,以及購置驗收檢測儀器設備和驗收人員補助費等方面支出。
(二)加強宣傳培訓。各級農機、財政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對實施作業補助政策重要意義和增產增收效果進行廣泛宣傳,提高種植經營者應用深松作業技術的積極性。要對縣、鄉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試點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業務培訓;組織農機技術人員下鄉進村,對農機手進行操作技能培訓、指導,提高作業質量。
(三)加強信息公開。各實施縣(市、區)要將實施方案、補貼標準、操作程序等信息向社會公開,將享受補助對象名單、作業面積、補助資金等相關情況向社會進行公示,做到公正、公平、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加強實施監管。在實施過程中,各級農機、財政主管部門加強對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試點工作的實施監管,經常開展檢查、指導,及時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補助政策不走樣。要做到“三個加強”:一要加強對作業服務收費監管。作業服務收費不得超過當地同類作業的市場價格,不得因為種植經營者享受作業補助而提高作業服務收費。二要加強作業質量監督。把作業質量監督工作做在核查驗收環節前面,防止作業質量不達標的現象。三要加強核查驗收把關。嚴格執行“誰驗收、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制度,做到按程序操作,按標準核查驗收。防止虛報作業面積、降低作業質量標準、套取補助資金等違法違規發生。對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確保補助資金有效利用,政策安全、廉潔、規范、高效實施。
七、相關事項
(一)實施時間。本方案從2017年1月1日起實施。此前已經開展農機深松整地作業的,按本方案規定辦理作業補助。
(二)做好補助資金計劃。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提出2017年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資金計劃并商當地財政部門同意后實施。
(三)做好作業進度報送工作。各市從8月上旬起至全年深松作業基本結束,每月以報送一次《2017年農機深松整地作業進度統計表》(附件6)。具體報送時間為:8月1日、9月1日、10月9日、11月1日、12月1日當天17:00之前。上月數據無變化的,也須按時報送。
(四)做好總結工作。各縣(市、區)于2017年11月25日前將2017年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試點工作總結和《2017年農機深松整地作業進度統計表》、《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情況匯總表》(附件7),報送市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各市農機化主管部門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將本市2017年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試點工作總結及匯總好的《2017年農機深松整地作業進度統計表》、《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情況匯總表》紙質材料原件和電子文檔,報送自治區農機局監督管理處。
《2017年農機深松整地作業進度統計表》紙質版傳真至:0771—5626321,總結材料及相關表格的電子版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孫曉玲,聯系電話:0771—5641291。
(五)做好建檔立卷工作。2017年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試點工作完成后,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及時填寫《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情況匯總表》(附件7),連同工作總結等相關村料建檔立卷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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