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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調整2017年植保類機械購置補貼分檔補貼額的通知
魯農機計函字〔2017〕48號
各市農機局(辦)、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按照農業(yè)部關于加強農機購置補貼實施動態(tài)監(jiān)管的有關要求和省農機局、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通知》(魯農機計字﹝2017﹞14號)精神,我們在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經研究確定,對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過程中補貼比例異常的植保類機械補貼額度進行調整。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及比例。對“植保機械-噴桿式噴霧機(含牽引式、自走式、懸掛式噴桿噴霧機)”中除50馬力(含50馬力)以上自走式噴桿噴霧機和“12m以下懸掛及牽引式噴桿噴霧機”分檔補貼額維持不變外,其他分檔補貼額在我省2017年補貼額基礎上統(tǒng)一降低50%;對“植保機械-風送式噴霧機(含自走式、牽引式風送噴霧機)”分檔補貼額在我省2017年補貼額基礎上統(tǒng)一降低50%(具體見附件)。
二、辦理時限要求。已經辦理補貼手續(xù)的農機產品,執(zhí)行原補貼規(guī)定;新辦理補貼手續(xù)的農機產品,按本通知要求實施。請各市認真組織做好工作銜接,并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附件:2017年山東省植保機械購置補貼分檔補貼額調整表點擊查看
山東省農業(yè)機械管理局
2017年8月28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sd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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