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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干貨”集錦,這些新產品將是市場“彩蛋”!
2016年,農業部、財政部首次選擇浙江、福建、湖南3個省開展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取得了初步成效。2017年,農業部、財政部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除繼續在浙江、福建、湖南開展試點外,增加山西、遼寧、湖北、重慶、甘肅、新疆、青島等地開展試點,進一步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引導作用,探索拓展農機新產品補貼資質條件認定的有效渠道,加速農機新產品、新裝備推廣應用。
據悉,2017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機具品目的選擇以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農業綠色發展為導向,統籌考慮我國農機產品創新現狀與省域內農業產業需求,重點選擇秸稈綜合利用、畜禽糞污處理、化肥深施以及飼草料、馬鈴薯生產等方面所需的農機創新產品,探索開展補貼的路徑和方法,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
那么,今年各試點地區選擇了哪些農機新產品進行補貼試點呢,有什么新做法呢?來看看吧!
湖北:選定農業用北斗終端、田間軌道運輸機和水稻側深施肥機等3類產品
湖北省日前啟動了2017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全省新產品試點補貼資金總量為2000萬元,各試點縣(市、區)在本地2017年購機補貼資金額度中安排使用。在試點機具的選擇上,湖北省突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農業綠色發展導向,選定了農業用北斗終端、田間軌道運輸機和水稻側深施肥機等3類產品,明確了新產品的5項資質條件及補貼標準。
在試點區域的確定上,湖北省突出購機補貼延伸績效考核結果應用,強調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考核不合格縣(市、區)不得開展試點工作。同時,新產品補貼試點補貼對象與購機補貼對象保持一致,均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組織。
在補貼程序的設置上,湖北省突出“審慎穩妥”原則,采取“自主購機、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方式操作。按照“先申請,后購機,再補貼”的流程制定了具體補貼操作程序。試點縣(市、區)農機部門須對新產品補貼機具逐臺入戶核驗,確認真實購買后再報財政部門兌付補貼資金。
湖南:補貼試點機具是履帶自走式旋耕機、輕型履帶拖拉機、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
湖南省今年按照通過審核的申請先后順序確定補貼對象,審批結算補貼資金。補貼資金總額2000萬元。湖南省2017年新產品補貼試點機具品目范圍為履帶自走式旋耕機、輕型履帶拖拉機、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面向全國企業自愿申報。
對于機具申請新產品試點條件,湖南省明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技術上先進,填補國產農機制造空白,或具有重大科技進步、技術發明和集成創新特征;生產上急需,能夠有力推進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或能夠顯著提升當地農業主導產業機械化水平;安全上合格,產品須符合國家強制安全標準;風險上可控,產品技術、質量、服務等各種風險在可控范圍內;2016年12月31日前通過省級以上農機鑒定部門的鑒定(包括推廣鑒定、選型鑒定、專項鑒定),或通過省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2016年12月31日前在湖南省2個縣市區現場演示,獲得所在市州、縣市區農機部門的認可與推薦。2016年在湖南省有銷售補貼記錄的產品,可不進行現場演示評價。
湖南省明確:獲得農機新產品補貼須由購機者提出申請。購機者對購買機具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試點產品產銷企業對產品質量和服務承擔主體責任,應保證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強制安全標準,且其性能達到企業承諾的指定標準,售后服務等符合相關規定。試點產品補貼資格或經銷補貼試點產品的資格因生產或經銷企業違法違規被農機管理部門暫停、取消,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其生產或經銷企業自行承擔。
山西:面向全國征集農機新產品
為穩步推進全省2017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山西省擬建立農機新產品名錄庫,面向全國征集相關農機新產品。申報日期為2017年7月21日-8月10日。
申報產品要求:申報產品應當農業機械屬性明確,具備先進性、適用性和安全性。一是擁有實用新型、整機發明專利文件或省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證明;二是取得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定型證明文件或安全檢查合格證明;三是田間實地試驗驗證情況;四是產品標準的先進性評價情況等。
申報產品范圍:參照《農業機械分類(NY/T 1640-2015)》,山西省新產品名錄庫范圍為日光溫室大棚智能型調溫機(全套)、蔬菜移栽機、核桃破殼機、電能果蔬烘干機、中藥材挖掘機、畜禽糞便干燥處理機、移動式果園電動采摘平臺等。所有列入2015-2017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11個大類43個小類137個品目)的產品,不在本次申報范圍。
福建:獲得國家有關發明專利的農機產品優先考慮
為做好2017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福建省對食用菌料裝瓶(袋)機、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2個品目擁有資質情況進行摸底調查。
據悉,2016年,食用菌料裝瓶(袋)機、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等2個品目就列入了全省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品目。
列入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的農業機械滿足的條件包括:符合農業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農業機械分類》(NY/T 1640-2015);技術較為先進,適合福建省農業生產需要;應取得法律授權的第三方質量認可和產品定型證明文件;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的建造材質應使用不銹鋼與高密度聚乙烯板,且裝置處理出來的物料中,糞大腸菌群數、蛔蟲卵死亡率應達到有機肥標準,重金屬總銅、總鋅數應達到復混肥標準。獲得國家有關發明專利的產品優先考慮。
福建省明確了試點企業主體責任。試點品目產品產銷企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有關規定,規范生產和經營行為,對產品質量和服務承擔主體責任。試點品目產品補貼資格或經銷資格被暫停、取消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產銷企業自行承擔。強化試點品目監管。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風險警示、防控和處理機制,依法依規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列入試點品目的農機產品質量不穩定、用戶投訴較多或售后服務不到位的,各級農機部門可按有關規定要求,采取暫停審核、約談告誡、限期整改、暫停或取消產品補貼資格、列入黑名單等措施。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品目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資金安全。
浙江:中央補貼和省級補貼各有側重點
浙江省農機新產品補貼范圍:列入中央補貼的產品為單軌運輸機、履帶自走式方草捆打捆機、熱泵型谷物烘干機等3類。列入省級補貼的產品為水平自動控制系統、食用菌料裝瓶(袋)機、食用菌料制備設備(混合機)、自走式大豆采摘機、多用途履帶式耕作機等5類。列入中央補貼和省級補貼產品的補貼年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
中央補貼和省級補貼在全省范圍實施。鼓勵各地結合當地實際,開展縣級農業特色優勢產業農機購置補貼試點,并制定出臺相應的縣級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促進楊梅羅幔棚等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和設施裝備的推廣應用。縣級農業特色優勢產業農機購置補貼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其平均售價的30%。省財政對開展縣級農業特色優勢產業農機購置補貼試點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在按“因素法”分配下達省級現代農業發展專項資金時,給予適當傾斜支持。
中央補貼和省級補貼實行“自主購機、敞開補貼、先買后辦、縣級結算、直補到卡”的操作方式。
購機者應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購置產品的補貼申請,需現場安裝的產品須安裝完成后才能提出補貼申請。2017年1月1日后至本通知下發前購置、符合補貼要求的產品,也可申請補貼。購機者逾期未提出補貼申請的視為放棄補貼資格。各地原則上要在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補貼資金的結算工作,未按時完成結算的補貼產品,原則上不再予以補貼。
甘肅:開展中藥材挖掘機、馬鈴薯培土機兩個品目產品的補貼試點
甘肅省今年認真組織實施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按照農業部和財政部的有關要求,甘肅年將開展中藥材挖掘機、馬鈴薯培土機兩個品目產品的補貼試點。
甘肅省農機局將試點區域選擇、試點產品確定、試點資金規模、具體操作方式、相關責任義務等做出科學安排,制定試點方案,并經農業部、財政部備案同意后實施。
新疆:嚴格審查,慎重確定農機新產品
為了做好全區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新疆認真開展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摸底調查工作。
一是慎重確定農機新產品。新疆農機局要求:上報的新產品必須符合《農業機械分類(NY/T1640-2015)》等技術文件要求,同時,該產品尚無推廣鑒定大綱或現行有效推廣鑒定大綱不能涵蓋其新增功能和結構特征。
新疆農機局明確了推選農機新產品重點審查內容:一是擁有實用新型、整機發明專利或省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證明;二是取得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定型文件或安全檢查合格證明;三是田間實地試驗驗證情況;四是產品標準的先進性評價情況等。
同時,新疆農機局要求及時上報農機新產品試點摸底調查情況。各地上報農機新產品數量原則上不超過3個,上報的新產品要注明生產廠家、型號、銷售數量和參考價格,對照《農業機械分類(NY/T1640-2015)》標準說明機具大、小類和品目。
新疆兵團:試點補貼機具是六行自走式棉花收獲機、秸稈收獲打捆機、高性能殘膜回收機械。
新疆兵團2017年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機具是:六行自走式棉花收獲機、秸稈收獲打捆機、高性能殘膜回收機械。
補貼標準:采取“定額與比例”相結合的方式確定。即:實際補貼額度不高于30%的產品,按照定額進行補貼;實際補貼額超過30%的產品,則按照該產品市場售價的30%進行補貼。
實施是:2017年5月1日到2018年1月31日。按照審核通過的申請先后順序實施,補貼資金1000萬元。
遼寧:突出綠色農機導向開展新產品試點
遼寧省明確2017年的農機補貼原則:綠色發展,突出重點,總量控制,創新發展。以推進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所需機具為重點,對深松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秸稈還田等支持綠色發展的節能環保機具實行敞開補貼。2017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已全部一次性下達各市,資金總量包干使用,超支不補。有條件的市在年度分配補貼資金額度內,根據省確定試點的產品,開展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
根據遼寧省政府《加快推進遼寧老工業基地新一輪振興發展三年滾動計劃(2016-2018)》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意見》,遼寧省今年明確:有條件的市在年度分配補貼資金額度內,根據全省確定試點的產品,開展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
青島:試點機具是穗莖雙通道青飼料收獲機、花生撿拾收獲機、蔬菜精量播種機
為充分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引導作用,加速農機新產品新裝備推廣應用,解決目前農機推廣鑒定滯后于新產品推廣應用的矛盾,青島市明確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基本原則是:堅持先進適用原則,突出主要經濟作物全程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化新技術推廣的需要,堅持農業急需原則,解決農業機械化發展中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堅持綠色生態原則,推動農機化供給側改革,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和農業生態環境改善。
新產品補貼試點機具品目是:穗莖雙通道青飼料收獲機、花生撿拾收獲機、蔬菜精量播種機,面向全國企業自愿申報。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1800萬元,用完為止。補貼額按照不超過試點機具市場平均銷售價格的30%測算補貼額,實行定額補貼。新產品不享受市級資金累加補貼。試點期限是2017年1月至12月。
青島農機局明確:獲得農機新產品補貼須由購機者提出申請。購機者和農機產銷企業要對其提交的相關申請資料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建立參與試點企業書面承諾制。新產品補貼試點產品產銷企業對產品質量和服務承擔主體責任,應保證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強制安全標準,且其性能達到企業承諾的指定標準,售后服務符合相關規定。新產品補貼試點產品補貼資格因生產或經銷企業違法違規被農機管理部門暫停、取消,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其生產或經銷企業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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