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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關于開展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摸底調查的通知
新農機辦函〔2017〕53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機局,各地、州、市農機局:
為了做好我區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請各地認真開展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摸底調查工作,有關要求說明如下:
一、慎重確定農機新產品。上報的新產品必須符合《農業機械分類(NY/T1640-2015)》等技術文件要求,同時,該產品尚無推廣鑒定大綱或現行有效推廣鑒定大綱不能涵蓋其新增功能和結構特征。
二、推選農機新產品重點審查內容。一是擁有實用新型、整機發明專利或省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證明;二是取得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定型文件或安全檢查合格證明;三是田間實地試驗驗證情況;四是產品標準的先進性評價情況等。
三、及時上報農機新產品試點摸底調查情況。各地上報農機新產品數量原則上不超過3個,上報的新產品要注明生產廠家、型號、銷售數量和參考價格,對照《農業機械分類(NY/T1640-2015)》標準說明機具大、小類和品目,鑒定大綱可咨詢農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0991-4315454,4313102)同時對照四項審查內容詳細說明,請將摸底調查情況于7月25日報自治區農機局管理處。(電話:0991-4338626,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2017年7月4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xj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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